各镇人民政府,县安防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防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常委会第153次会议、五届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部署和全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纵深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攻坚”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临泽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泽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
临泽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防范化解群众身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全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瘫痪、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占压燃气管道、违规动火作业和消控室人员未持证上岗等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以消防验收和物业管理为抓手,全面整治全县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建筑合法性审查、安全疏散功能、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充电、用电用气用火管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建筑合法性方面
1.未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
2.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包括在住宅内违规开设电商直播、小商店、小饭桌、小宾馆、幼儿托管班、棋牌室等经营类场所)。
(二)建筑消防设施方面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损坏、挪用、遮挡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供水系统。
3.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设施方面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设置位置、数量等不符合标准。
4.在公共区域设置鞋柜、储物隔断,阻碍疏散逃生。
(四)消防车通道方面
1.未按规定划设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2.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3.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问题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
(五)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
1.充电端口与电动自行车数量达不到1:4建设标准。
2.电动自行车存在进楼入户,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飞线充电”问题。
(六)用电用气用火管理方面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2.燃气管道锈蚀、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或安全间距不足;室内燃气设施安装、使用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3.未开展动火作业及保温材料安全知识科普宣教,未制定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相关制度、规定;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动火作业人员未持证。
4.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建筑保温材料。
(七)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小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2.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具备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3.住宅小区管理单位与所属经营单位未依法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4.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三、职责分工
(一)县住建局:充分发挥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牵头负责全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履行建筑消防验收职责,督促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住宅小区建设单位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建设单位已灭失法定主体资格且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按照法定程序指定相关单位代为履行相关职责。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考评与监管。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完成充电端口与电动自行车数量配建标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全面排查住宅小区燃气设施安全隐患,落实入户安全检查责任。综合运用增补车位、建设立体车库、利用周边单位闲置车位、实行“潮汐停车”等方式,着力破解小区停车难题。
(二)县公安局:配合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阻碍执法、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建立“潮汐停车”“弹性停车”机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县应急管理局: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状况纳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内容,对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四)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做好住宅小区内停车位规划调整工作。
(五)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防火间距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设、占道经营等行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整治期间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指导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
(六)县市场监管局:严格审查住宅商事主体资格,依法处理市场监管违法行为;查处住宅小区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影响消防安全行为。
(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住宅小区公用燃气设施和室内燃气设施巡查检查、检测检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八)县供电公司:对住宅小区电缆井及配电房等电力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加大居民小区安全用电宣传力度。
(九)城镇社区:广泛发动网格力量,配合相关部门清理消防通道上的障碍物等。
各镇要对照上述7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排查摸底工作,全面起底已投入使用住宅小区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违法问题。要及时组织居民群众清理楼道内堆放的鞋柜、杂物、垃圾等生活用品,消除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规范敷设电气线路,及时维修、更换老化电气线路,定期进行电气检测。建立健全住宅小区“底数清单”和“消防安全隐患清单”,织密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四、时间安排
全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025年8月31日)。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综合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组建工作专班,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5年9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有关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和七个方面整治重点,全面摸排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梳理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聘请专业技术力量,逐项分析研判,提出整改建议,按照“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着力化解和消除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治理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三)总结阶段(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15日)。
各有关单位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成立专门检查组,对照问题清单,对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的依法严肃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五、工作要求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推动,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住建局要定期组织应急、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召开会商研判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共享排查整治信息,集中研究难点堵点问题解决方案,按照“一小区一整改方案”的原则,明确包抓领导、部门单位、镇、社区(村)等四级责任人责任,确定整改时限,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针对住宅小区消防设施不达标、消防车通道堵塞、周边违规搭建等复合型隐患,实施“联合检查、集中研判、分头处置、结果反馈”闭环机制,确保整治无死角、无盲区。同时,结合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一体推进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于8月31日前报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并按照各行业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推进相关阶段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