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安防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张掖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调整张掖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张防减救灾委发〔2025〕1号)精神,结合原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减灾委员会整合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实际,为完善全县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行机制
在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临安防委发〔2025〕4号)基础上,增加县人民武装部、县科协、县统计局、县红十字会、国网临泽供电公司、中国移动临泽分公司、中国
电信临泽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泽分公司等8个部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考虑到有关工作的专业性与省市机构保持一致,保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的名称和工作体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县政府报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文件、信息,转办、督办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中相关部门、单位、驻临部队的关系;负责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和救助工作,协调出台防灾减灾政策和救灾救助应急措施;协调争取和妥善接收国境外捐款捐物,支持灾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稳妥做好外国记者、港澳记者到灾区的采访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转呈和回复外国驻华使(领)馆、国外友好城市和海外华侨社团等有关组织和领导的慰问函。
县委宣传部: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自然灾害灾情信息发布、舆论管控等工作;协助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引导工作。
县委社会工作部: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调组织应急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县发改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年度重大防灾减灾及灾后重建项目投资计划;协调国家省市在张掖储备物资的应急调度工作;负责部分生活物资的代储工作;负责粮食市场应急储备供应工作,重点做好组织粮源、企业粮油加工和销售;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县教育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做好灾后学校学生复学等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灾区共同做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和校舍恢复重建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应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系统受灾情况;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县工信商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协调灾区煤、电等重要原材料、重要消费品的生产、供需衔接;统筹做好各通信运营企业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设施的抢修工作;负责协调商业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供应灾后必需应急生活用品;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县公安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灾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负责灾区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安全畅通;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抢现象,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人员;负责全县公安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县民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督促指导各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民政社会救助范围,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县财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安排县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与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向中央省市财政申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及灾后重建补助等专项资金,制定和完善各种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及救助物资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并及时拨付中央省市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与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配合,加强对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抢险救灾工作中符合烈士条件人员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金等资金的拨付;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专业监测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工程治理;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临灾避险演练;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和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承担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县住建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开展城市棚户区改造;参与制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重点开展对道路、水、气等防灾保障基础设施,指挥中心、医院、重大危险源、大型疏散场所等重点安置点和避难场所等设施的抗震防灾规划;负责提供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险场所;根据县人民政府命令,利用人防音响警报器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抢修被毁公路,确保抗灾救灾人员、受灾群众、物资运输通道畅通;协调对运送救灾应急物资车辆开通绿色通道;协调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统筹协助救灾物资运送;负责邮政行业企业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县水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风险调查、隐患排查和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实时共享险情、灾情等信息,做好险情处置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工程,解决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洪水干旱灾害减灾救灾工作;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疫情和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预报与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组织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做好技术指导,负责指导、审核农业、畜牧业灾害损失核定和数据统计工作;负责畜牧业(含渔业)病害、虫害、草害、鼠害(含草原)、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畜牧业重大病虫害、草鼠害、重大动物疫病和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组织灾后畜牧业生产恢复,因灾死亡畜禽的无害处理;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和灾后重建规划工作。
县文广旅游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文物类旅游景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建设旅游景点应急避难场所;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有关媒体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督促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在自然灾害中做好公共文化场所的群众疏散和应急自救工作;突发性灾害发生时,及时播报防灾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部分药品、医疗器材的储备工作;负责指导灾区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干预等工作;开展应对灾害自救互助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卫生应急培训演练;适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负责指导、审核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灾害损失核定和数据统计工作;参与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协调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负责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
县人社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奖励等工作;负责农民工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及常识培训;负责抢险救灾中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指导军供保障机构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等工作。
县科技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提供决策支撑;
县科协: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县应急局:组织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协调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市下拨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
县地震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强余震监测,分析地震发展趋势,提出强余震防范对策;协调震区与相邻县(区)的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确定地震烈度,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并提出救灾意见,组织协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参与制定震区恢复重建规划;配合指导完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工作;负责指导、审核地震监测台(站)灾害损失核定和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已发生地震灾害的信息发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确定地震烈度,提出救灾意见,组织协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负责地震灾害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工作。
县气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县统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建立、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协助分析、评估、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协调指导相关部门保障灾区广播、电视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县人民武装部:根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及时组织所属民兵,协调驻军部队参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武警临泽中队:负责营救受困人员、疏散群众、排除或控制险情、抢运重要物资,抢修公共基础设施,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协助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消防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承担防范化解火灾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县红十字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接收、管理并分配所接收捐赠款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组织志愿者和动员群众参与现场救护。
电信、移动、联通临泽分公司: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监督本系统及企业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的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公司通信运营企业抢修恢复通信基础设施,做好应急通信保障;核报本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县供电公司:接受省市县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及时掌握受灾地区电网受损情况,负责灾区电力抢修和恢复供电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临泽火车站、兰新高铁临泽南站: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抢修被毁铁路和有关设施;协调组织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伤员、受灾群众的转移运输;核报铁路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临泽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