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走进临泽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临泽招商
政务公开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

临泽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35/2024-00209
发文字号
临安防办发〔2024〕1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9-09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临有关单位:

现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泽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6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全面防范化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发生,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组织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载体,着力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漏洞,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合力整治,集中攻坚,全力实现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明显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平安临泽”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强化联合执法检查。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打击“百吨王”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用足用好行政、刑事手段打击处理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要控制在0.5%以下。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货运装载场站、车辆检验机构、驾驶人培训学校、电动车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对源头装载超限超载、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落实培训考试大纲、销售非标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罚、限期整改。公安部门要全面落实全警支援交警、机关支援基层、城市支援农村“三支援”机制,强化重点时段、法定节假日、旅游景区、事故多发路段执法勤务,持续推进“严管十条”措施落地落实,查处12类现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总量同比、环比明显上升,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二)狠抓企业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全县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逐一开展联合检查,进驻全县11家重点运输企业,全量全要素排查整改问题隐患。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规范使用动态监控平台,实现“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入网率、上线率、轨迹完整率和数据合格率达到4个100%。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监督考核,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对客运车辆GPS存储数据定期开展抽查,通过调取行驶轨迹,对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小时构成疲劳驾驶的驾驶员和所属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住建、公安等部门对标对表年初书记、县长“每月一题”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座谈会议确定的国省道、农村道路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以及临水临崖、穿村过镇等隐患突出路口路段隐患清单,高标准落实既定“一路一策”“一段一策”治理措施,确保10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尤其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质保量完成市安委办确定的我县11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各镇、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辖区所有重型货车,7至9座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驾驶人,逐车查找、逐人见面,点对点上门宣传警示教育、督促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纵深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防冲撞设施,整治校园周边交通乱象。

(四)严防农村安全风险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各镇落实好交通管理力量和工作经费,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主体责任。要切实发挥镇干部、镇交警中队、农村派出所、一村一辅警、农机安全管理员和行政村劝导员等基层力量作用,定期组织对辖区务农务工、农产品收购、婚丧嫁娶、集市庙会等集中出行群体、出行时间、出行方式、出行线路进行排摸掌握,综合采取上门宣传警示、随行监督管理、路面检查劝导等方式,从源头上防范面包车超员,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疲劳驾驶等集中出行安全风险。

(五)加强警示教育宣传。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开展网上、网下宣传,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普及遵规守法、安全驾驶常识。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重点围绕电动车驾乘人、高风险路段、重点车辆驾驶人、农村集中出行、学校周边道路、旅游景区道路,全面开展针对性强、警示震慑作用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普及。对长期在临行驶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常态宣传提示安全风险,在高德、百度地图导航中加载语音安全提示,精准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要集中梳理发布一批典型违法事故案例,用血淋淋的事故教训,对广大交通参与者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宣传等部门要加大教育宣传普法力度,制定专门计划,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交通运输、应急、公安等部门要针对事故易发时段、地段以及受汛情影响严重等地方,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公安、卫健相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提高交通事故应急反应速度,及时有效开展事故现场多方联动处置,开辟重伤人员绿色救治通道,组织医疗专家会诊指导,提高现场救治能力和院前急救成功率。严格落实专家团队第一时间赶赴事发地医院指导救治和抢救费用垫付机制,最大限度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效率,降低事故损害后果。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舆情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三、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活动的具体实践,是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的有力措施。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落实。同时,对综合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镇、有关行业部门、企业单位负责人,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懈怠、履责不力、事故频发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将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