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临夏州华安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5·7”较大事故的通报》(张安办发电〔2023〕11号)转发你们,请各镇、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工贸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按照《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安委办发〔2023〕40号)《临泽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安委办发〔2023〕37号)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和关键设备设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扎实有效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请各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迅速将《通报》精神传达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企业,督促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关于临夏州华安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5·7”较大事故的通报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2023年5月7日,临夏州华安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公司)酪蛋白生产系统投料车间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常务副省长程晓波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指示,省应急厅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指导。经初步调查,华安公司投料车间溶解罐底部阀门堵塞后,作业人员在未辨识溶解罐内作业风险、未做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溶解罐实施疏通作业导致中毒,救援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这起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涉事企业野蛮冒险作业。华安公司酪蛋白生产系统投料车间作业人员在未辨识溶解罐内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未在作业前进行强制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氧含量等检测,也未携带任何防护装备冒险进入溶解罐实施作业,导致作业人员中毒;5名救援人员也未携带任何防护装备冒险进入溶解罐实施救援,先后中毒昏倒导致事故扩大。
二是有限空间风险意识缺失。华安公司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的要求,对从业人员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也未组织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酪蛋白生产系统投料车间无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范意识严重缺失。
三是汲取事故教训不够认真。今年以来,国内先后发生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华鑫冶金工业有限公司“1·8”较大窒息事故、安徽省马鞍山市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3·10”较大中毒事故等,应急部和省应急厅三令五申,多次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各类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和有限空间救援“十必须”,严防小事不治,酿成大祸。但华安公司我行我素、置若罔闻,导致事故发生,再次说明企业、属地监管部门没有从思想上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作风上浮皮漆草,尤其对去年省应急厅部署的有限空间作业“先扫码、后作业”试点工作不重视,仅以文件落实文件;企业未按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管控,属地监管部门也未对有限空间作业重大隐患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扭转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势头,再次重申以下工作要求:
一、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整改隐患。各工贸企业要深刻汲取华安公司“5·7”较大事故教训,对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排查整改问题隐患,真正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要提高重点岗位人员,特别是有限空间、动火等高风险岗位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切不可“好了伤疤忘了疼”、屡屡重蹈覆辙。要充分辨识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安全应对措施,将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措施一并纳入其中,不仅有“安全气囊”,也要有“紧急刹车”。要加强对高风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监护,严格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危险因素应对措施,配齐配强应急处置装备,坚决反对将应对措施挂在墙上、留在纸上、停在嘴上。
二、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检查。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工贸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逐一“过筛子”,全面排查整治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管理台账,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等重大隐患,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或敷衍塞责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立案处罚,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一律实行“一案双罚”,并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对构成《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反复发生。
三、落细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各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各方安全生产职责,严防安全管理边界出现“真空地带”,严禁以信任代替安全监督、以既往业绩代替安全管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斗争精神,有效运用关闭整顿、失信联合惩戒、约谈曝光等手段,紧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下狠功夫扎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四、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各工贸企业要进一步突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槽罐、纸浆池等风险较高的有限空间,突出清理清淤、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警示标志、隔离措施、装备配备、作业审批、作业条件确认、应急处置、承包方管理等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在全省工贸行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先扫码、后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应急基础〔2022〕13号)要求,学习借鉴酒钢公司试点经验做法,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全面推广有限空间作业“先扫码、后作业”,实现作业前强制培训和安全确认,确保有限空间作业未审批不作业、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不作业、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作业、监护人员未现场确认并全程监护不作业。
请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将本通报精神立即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于5月11日前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基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