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危化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6月1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项行动、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活动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靠实各方责任,突出重点环节,过细排查、管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稳定形势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9日
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8日)
6月16日,兰州新区甘肃滨农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 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就人员搜救、应急处置、伤员救治、事故调查、举一反三等作出批示要求。省委书记尹弘第一时间带领相关领导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并到医院看望伤员,对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6月17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主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切实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严防死守安全底线,扛牢压实各方责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责任意识
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化工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强化底线思维,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始终绷紧安全弦、织密责任网,以坚定的政治担当抓好安全生产,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实隐患排查,坚决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基础不牢固、问题隐患比较突出、重大风险仍未根除、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正确把握危化品安全生产依然严峻复杂形势,统筹安全和发展,切实加强对承接转移化工项目的源头管控,在招商引资中更加注重“招商选资”,确保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符合安全发展要求,切忌以经济发展为由、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绕开安全生产项目审查,减少必要安全审查程序,为危化项目留下瑕疵,埋下隐患,形成风险。
二、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坚决杜绝漏洞空白
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制定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年度任务清单,将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重点工作列入分管领导年度任务清单,按照年度任务清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等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认真落实好本部门负有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控。要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认真排查管控风险隐患,不留空白死角,坚决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化工园区要结合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安排,逐项制定工作措施和任务清单,全力推进风险隐患治理,提升化工园区整体安全水平。
三、突出重点环节,切实强化防控措施
(一)严格把控安全准入关。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作为化工项目引进的重要前提,在产业规划、项目立项、项目入园、安全审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从严审批,坚决防范淘汰落后产能和高风险化工项目落地,严防产业转移带来安全风险转嫁外溢。
(二)深入推进危化领域安全大检查。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35条具体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市州要对辖区内的危化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培训教育走过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通过安全大检查,彻底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
(三)扎实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和化工园区四个环节安全风险的集中治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6月16日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对照标准要求开展查漏补缺,加快工作进度,重点推进产业转移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危化品综合服务系统信息登记、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等专项整治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四)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各市州要按照2022年第一次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安排,持续发挥好“消地协作”联合监管机制优势,尽快完成市州全覆盖检查和交叉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自查、属地检查、交叉检查和省级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升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水平。要充分运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不断提高在线巡查和监测预警、风险研判水平,不断提升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夏季高温、汛期、雷雨等极端天气,以及针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重点时段,加大对危化品安全风险的分析研判,及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管控检维修、开停车、试生产、特殊作业等高风险环节,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强化应急物资及应急处置力量准备,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四、加强督导检查,依法从严开展执法
(一)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安委会要加大对下级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调度统计和通报各项工作进展,对工作进展滞后的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曝光。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按照“双重交办、双重督办”要求,督查有关单位和企业落实整改。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工作力度,对企业未批先建、不按设计施工、擅自更改生产装置及规模、停用安全设施设备、未经安全论证试生产、特殊作业不按规范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未完成隐患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不得组织生产,隐患整改完成后必须由属地相关部门复核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加强宣传曝光。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危化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针对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广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关注危化品安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