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直及省市驻临各单位:
按照《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安委发〔2022〕1号)要求,县安委会制定了《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
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和《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两办《通知》)和县安委会印发的《临泽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紧紧扭住抓牢贯彻落实两办《通知》和《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近年来国内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梳理两办《通知》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照以下两大类突出问题和三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把握不准,对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深、掌握不透。二是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安全问题,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化工产业升级进展迟缓。三是源头治理不严不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工作力度不够。四是安全投入不足,标准不高,部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或未正常投入使用,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灵,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五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危险化学品企业未按要求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伍,未建立相关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六是安全素质能力不强,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与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问题。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没有按照两办《通知》要求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甚至没有配备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将自身的业务工作与安全割裂开来,部分领域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导致漏管失控。三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配备化工专业技术团队、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基层班组,一些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四是信息化监控手段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不完善,没有形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相关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尚未建立贯通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统。
(三)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全部落实安全风险评估提出的风险管控措施,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装置未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不达标。二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水平不高,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未有效运行。三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数量多,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增大,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措施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增大。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问题屡禁不止,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等问题突出。二是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进展较慢,车辆动态监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油气长输管道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完善,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仍需强化。五是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一些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未能杜绝。二是一些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三是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合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
三、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县安委会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作为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常设委员会,领导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县上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市场监管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中共临泽县委 临泽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泽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县安委会将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各镇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县两办《通知》和《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临泽火车站、高铁南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落实《临泽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各有关成员单位应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工信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研究出台具体措施,特别是要落实落细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工信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危险化学品全链条本质安全水平。
5.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安全审查、建设、试生产、竣工验收全过程安全风险防控。(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仪表系统(SIS)进行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7.严格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和管道本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高风险区域安全风险管控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确保管道安全。(县发展和改革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探索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企业储罐等重大风险。(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统筹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10.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 对 1户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用好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线上发现线索,线下固定证据,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实现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载体,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12.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机制,持续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开展集中轮训,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2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轮训。(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13.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建设,通过招录、选聘、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等方式,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短缺问题。落实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的要求。(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4.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迭代完善系统功能,常态化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实现上下贯通、联网管控、信息共享。依托省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15.推广新版化学品登记系统,应用应急管理部和化工园区使用登记服务终端,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严格对标对表,确保责任落实。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把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集中治理的时限要求,定期对表销账;县安委会办公室将严格落实集中治理推进责任,制定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年度任务清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建立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的工作责任制;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治理,消除风险隐患。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并将治理工作纳入对各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等方面,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联合惩戒。
(四)加强信息报送,形成联动机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同联动,主动担当作为,忠实履行职责,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各镇、各有关部门3月10日、6月10日、9月10 日、12月10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