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直及省市驻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李沛兴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点及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情况和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措施的通报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21〕49号)转发你们,请各镇、各单位、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决守牢安全发展红线,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副省长、省安委会副主任 李沛兴
(2021年6月17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刚才,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对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扎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再动员、再部署,提出的任务非常明确、要求十分具体,请大家迅速传达学习,认真抓好落实。现在接着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下面,受省长任振鹤同志委托,我就贯彻中央部署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深刻汲取血的教训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尤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从前几个月情况看,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呈两位数下降,但进入5月份以来,多个行业领域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5月2日陇南文县中庙镇发生人饮钢管断裂接头更换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5月10日白银景泰县甘肃中海新型建材公司发生蒸汽泄漏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5月22日,白银景泰发生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公共安全事件,造成21人死亡; 5月25日临夏市发生两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6月4日兰新铁路发生列车与铁路施工人员相撞事故,造成9人死亡;同日兰州城关区一住户家中发生液化气罐闪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这些事故既涵盖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也涉及城市燃气、公共安全等容易被忽视的行业领域,既有中小型企业事故,也有管理基础相对较好的大企业事故,事故的一些情节非常恶劣,付出了生命和血的代价,对我省安全生产形势造成很大压力和被动,对人民群众安全感造成了很大冲击。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部门“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树得不牢、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紧不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应急救援处置不及时、风险管控措施不细致、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等突出问题,这些事故令人痛心,教训发人深省,再次警醒我们,各种安全隐患时时就在我们身边。安全防范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稍有麻痹大意就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使前一阶段的努力功亏一篑,毁于一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求我们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坚决不能要带血的生产总值。特别是6月13日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致2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6月1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同志在省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同日,省长任振鹤同志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前,我们以省安委会名义印发了两位领导同志的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再过14天,我们党将迎来百年华诞,今年“七一”与以往不同,全国上下格外关注,政治意义尤为重大,安全防控压力必将进一步增大, 对我们来说是一次严峻的“大考”,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觉,自觉践行“两个至上”、 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要求,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以极端负责的精神、更加严实的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七一”前这个高度敏感时段,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坚决守牢安全发展红线,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坚决压实安全责任
近期发生的事故背后暴露出安全责任链条还没有真正拧紧,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还没有打道。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我们就必须把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以更严、 更细、更实的工作措施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一要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织密织牢安全责任网,关键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操心用心、担实责任,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带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把安全生产牢牢抓在手上,经常抓、自觉抓、抓具体,重要事项亲自过间,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要环节亲自督办,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场所,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事故总量大、事故上升显著、同类事故多发的要约谈提醒,督促各方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市县乡三级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合理划分各自监管职责和任务清单,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全覆盖,确保日常管控、风险排查、隐患整治等工作落细落小。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自觉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有关方面抓好安全形势研判、安全责任落实、重大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化解等工作,严防因责任悬空、工作断档、漏管失控引发重大事故。
二是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预防事故的最明显最直接手段。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落实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者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推动以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风险防控、动态达标为核心的安全标准化建设。从6月15日起,要督促推动所有企业开展 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确保所有设备、所有岗位、所有人员全面覆盖;要按照“按户按企查隐患、逐项逐条抓整改”要求,督促企业抓好问题隐患立查立改,隐患未得到消除的不盲目恢复生产经营,拒不整改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关停整顿。
三是对照两个清单核查责任履行。各级安委办要对照《省安委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2021年度有关单位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逐级明确本级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两个清单”,厘清职责交叉行业领域的监管主体,推动实现“三管三必须”责任有形化、具体化、可考核、可追责。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具体任务,通过目标考核、督促检查、约谈通报等方式传导责任和压力,组织本行业领域各单位认真履行好“两个清单”明确的职责任务,做到照单履职、照单追责。各级安委办要及时将各行业部门履行“两个清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定期开展督查核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对没有按“两个清单”尽到职责的,提请党委、政府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强化倒查倒逼责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之所以频发多发,除了违章操作等直接原因外,还有许多深层次原因。2020年12月27日中央印发《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undefined、中宣部、国家监委和应急部联合印发《关于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对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成立审查调查组,直接介入调查并对调查过程和追责问责情况进行监督。各级安委办要结合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从最近发生的较大事故做起,实行“一案四查”“两个倒查”(查直接原因和责任,查行业监管责任履行情况,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贯彻落实情况,查导致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倒查安全隐患排查,倒查安全教育培训),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督促各方将责任落实到位。
五是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执法是安全生产监管的利器,也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当前,安全执法体制正在改革之中,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但是执法力度不能减,执法活动要更精准,执法的震慑效应要更明显。近期,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宣传,使全社会特别是各类生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知法、懂法、敬法、守法。各级安委办要组织有效的联合执法,依法用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通过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等手段,提醒生产企业警觉起来,主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问题隐患的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全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要抓住用好这个关键点和着力点,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既要从面上消除安全隐患、防控安全风险,又要从制度措施、体制机制上去堵塞漏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要立即开展燃气行业专项整治。要加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等隐患排查,加强管道高后果区特别是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二要持续强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矿山领域:加强关闭矿、基建矿、技改矿、生产矿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高瓦斯、水害严重、冲击地压等高风险煤矿和大班次、大采深非煤矿山,开展火工品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地下矿山、尾矿库、露天矿山边坡等建构筑物及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裂隙,可能影响矿山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撤离作业人员加强复产复工验收,严格控制七一前恢复建设和生产的矿山。危化品领域:深化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重点危化品安全整治,扎实开展油气勘探、生产、储存和液化天然气(LNC)运输、接收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全链条全面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 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确保相关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全面检查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等关键环节,重点整治高处坠落、基坑塌陷、塔吊倾倒、触电等事故隐患,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道路交通领域:加强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卧铺客车、危险品运输等客货运车辆的安全检查,落实车辆源头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车辆定期维修、检测和出车例检制度,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带病上路。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及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占道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防领域:排查火灾高风险场所和消防通道存在的隐患,重点突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破坏情况。旅游、体育、水利、电力、铁路、民航、农机、民爆、特种设备、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要深入开展大排查,切实将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分地区分行业组织督导检查组下沉一线,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一要全方位排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盯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综合体、旅游景点、避灾场所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排查检查,加强水电站、大坝、桥梁、燃气管道等重大基础设施的排查检查,加强矿井、尾矿库、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临建设施、临山临水建筑工地、在建工程工地等场所排查检查,特别要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风险隐患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到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
二要专业化排查。要充分发挥好专家队伍支撑作用,借助各级、各行业、各部门的专家力量,合理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强化先进技术手段运用,借助“外脑”和先进技术手段提高风险隐患排查的专业化水平,真正把导致严重后果的风险隐患找准查实,从源头上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
三要台账式管理。要牢固树立“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的理念,紧盯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安安全等领域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针对性措施,责任具体到人,逐条逐项推进隐患整改和清零销号,切实做到整治完成一个,验收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批问题。
四要精准性应对。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四落实”,及时开展整顿治理,防止风险变成危险、隐患变成事故、小事件酿成大事故。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风险隐患,要制订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五、加快提升应急能力
一要尽快健全应急预案。要针对近期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加快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结合应急预案,健全预警、预报、分析系统,通过运用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的手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要健全完善救援机制。要完善应急救援远程调度、现场指挥、协调沟通、应急联动的分级分类响应标准和应急指挥机制,按照“就近调配、快速出动、有序救援”原则,有针对性前置救援力量,调动各类救援力量以最短时间开展应急抢险救援。要利用“智慧城市”、大数据系统等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和基层应急避险能力建设,力争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
三要加强救援力量准备。要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要求,加强消防救援、森林消防综合性救援队伍的管理培训、日常训练、应急演练、装备配备等工作,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推进矿山危化专业救援队和行业救援队“一专多能”建设,提升专业救援能力;通过整合利用企业、社会组织资源,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健全社会化救援力量,全面做好救援力量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救援力量拉得出来、顶得上、拿得下。
四要严格值班备勤。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态势,及时应对处置。要加强各级应急处置指挥员的选拔培训,提高科学救援和应急处置水平。各级救援队伍要按照备战的状态、实战的准备,强化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力量前置和工作落实,切实发挥好作用,推动全省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情况和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措施的通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按照会议安排,通报近期全省安全生产情况和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的若干措施:
一、近期全省安全生产情况
截至6月17日,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22起,同比下降23.18%;死亡219人,同比下降12.55%;受伤126人,同比下降42.47%; 直接经济损失4249.91万元,同比下降16.84%。
全省共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5起,同比下降16.67%,死亡21人,同比下降4.55%,受伤6人,去年同期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7.4万元,同比下降41.85%。分行业来看,4起为道路运输业较大事故,1 起为铁路运输业较大事故;分地区来看,庆阳市2起,天水、武威各1起。6月以来,我省连续发生2起较大事故。(6月4日金昌铁路较大事故、6月10日庆阳市道路运输业较大事故)。
今年地区事故较多的前四名:兰州市发生43起,死亡38人;庆阳市发生44起,死亡32人;白银市发生15起,死亡18人;天水市发生15起,死亡18人。
行业事故较多的前六名:道路运输业发生127起,死亡116人;建筑业(起数和死亡人数两项指标上升)发生37起,死亡36人;制造业发生17起,死亡16人;采矿业(四项指标上升)发生13起,死亡14人;铁路运输业(四项指标上升)发生8起,死亡15人;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四项指标上升)发生7起,死亡8人。
二、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的若干措施
(一)分层级部署落实监管责任
1.省级行业管理部门作出安排。省公安、交通、住建、文旅、市场监管、体育、民政、工信、铁路、民航、消防等重点行业部门应进行专题研究,就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省减灾委关于开展全省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甘安委发电〔2021〕4号)要求,提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并进行书面部署,并将部署情况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2.市州行业管理部门分解任务。各市州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隶属关系、生产规模、风险状况,按照“属地分级相结合、以属地为主”原则,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实施分级监管,建立行业监管部门监管企业清单,明确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的重点工作任务,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清单应当包含矿山、危化、冶金有色、交运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文化旅游、民爆、体育、老年福利院、幼儿托管场所、消防重点单位等行业领域。市州各行业管理部门将分解任务情况报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同时报同级安委会办公室。
3.县区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到企业。各县市区行业管理部门要分别将省市安委会、行业管理部门的部署、任务分工情况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指导监督本地企业按照“全面排查、无一例外”的要求,督促推动所有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所有企业、所有设备、所有岗位、所有人员全面覆盖。县级各行业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情况要报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同时报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县级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本级行业监管部门部署情况报市级安委会办公室。
(二)按户按人落实排查任务
1.企业安排部署。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员动员部署,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安排隐患排查工作,明确排查任务,制定奖罚措施,落实各级安委办、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隐患排查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落实到班组、岗位、员工。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落实《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严格执行班组日检查、车间周检查、分厂(公司)月检查的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按照员工人人自查、班组按岗排查、车间重点抽查的要求,将隐患排查任务分解到所有员工,确保人人有排查义务、人人参与排查工作,完善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3.建立报告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按照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明确员工、岗位、班组、车间、公司各级向上级组织报告内容和报告时限,做到隐患排查责任可追究可考核,标准明确、任务清晰。
(三)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1.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制度和销号制度。各类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制度和销号制度,分岗位级、班组级、车间级、公司级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预案,落实整改销号,实施闭环管理。
2.严格落实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各类企业要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各级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隐患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和企业上报的重大隐患,及时抄报同级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同级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实施挂牌督办,并根据隐患治理情况,作出是否摘牌决定。
3.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报告制度。各类企业要逐级每日填报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留存企业备查),并汇总每周情况报送行业监管部门。各级各行业监管部门每日向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抽查检查情况,由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每周向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级抽查检查情况。
(四)“四不两直”加强抽查检查
各级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要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重点抽查各级各行业监管部门安排部署是否传达到企业、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报等。各行业监管部门抽查检查企业数原则上要求,省级不少于10户、市州不少于20 户、县区不少于30户。
省安委办将选择全省4个市州、10个县(市区)作为重点督导单位,对此次工作进行专项指导督导,通过专项督导,指导市县完善方案、充实内容、强化措施、形成机制,有效排查整治一批隐患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通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