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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 事故和山西临汾“8•29”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35/2020-0016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临泽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9-22
是否有效

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临安委发〔202044


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刻吸取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
事故和山西临汾“8•29”坍塌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县直及省市驻临各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山西省临汾市“8·29”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28人受伤,两起事故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损失惨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吸取山西省临汾市陈庄村饭店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和山西临汾“8·29”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张安委办发〔2020〕32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违法违规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县上下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要对照泉州市欣佳酒店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结合近年来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和教训,抓住行业领域影响安全发展的重大的、根本性问题,细致归纳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条落地见效,牢牢守住建筑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持续提升依法依规水平。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重大事故调查关于福建省有关地方和部门“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没有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监管执法严重不负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相关部门审批把关失守、企业违法违规肆意妄为等6个方面的主要教训非常深刻,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查摆问题不足,及时堵塞工作漏洞,杜绝事不关己、得过且过的盲目侥幸心理。同时,要切实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依规严格把关,决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界限。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对突问题一查到底、一追到底,并切实督促整改到位,依法严厉查处

、压紧行业监管职责,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确保全县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部门牵头,自然资源、住建、发改、工信商务、文广旅游、交通运输、卫健、民政、教育、市场监管、城执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层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筹推动落实。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紧盯人员聚集场所、老旧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建材市场、城乡接合部、在建建筑物等重点场所部位,切实做好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坚决守牢建设及运营各环节安全底线。要严格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要强化对建筑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督促建筑参建各方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强化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切实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住建、应急部门要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建质规〔20199号),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倒逼建筑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立即开展专项排查,强力依法依规实施整改。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县住建局制定的临泽县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于清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和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和处理。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将专项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统一汇总后报市住建局同时抄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其中,专项整治安排部署情况于9月23日前上报。

五、全面推进三年专项整治,全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按照《临泽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临泽县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严格落实整治内容及各项制度措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和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全面落实防汛减灾应急准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对高大设备设施基础及整体稳定性,基坑、沟槽、地下暗挖等开挖支护,斜坡、高切坡附近房屋、围墙等临时设施加固等方面排查整治,确保汛期工地安全二是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防疫一体化机制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工地相关临时疫情隔离场所安全,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房屋,要督促停止使用并按管理权限移交处理;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全面做好紧急情况应对处置准备,要密切关注相关单位监测预警信息,完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确保预案健全,机制有效,做到演练到位、流程清晰、物资保障、人员队伍充足、部门联动有力,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科学有序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扩大升级和次生灾害发生。

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临泽县违法违规建设审批

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福建泉州市发生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和山西临汾陈家村饭店坍塌事故的惨痛教训,落实国务院、住建部、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全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现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福建泉州市发生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和山西临汾陈家村饭店坍塌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开展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结合“临泽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牢牢守住建筑安全生产底线,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临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的发展环境。

二、清查范围及时间

全县范围内所有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以及城乡范围内的酒店、旅馆、饭馆、商铺、学校、体育馆、农家乐(民宿)、医院(卫生室)、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儿童福利院、托护点)、厂房(扶贫车间)剧院(剧场、乡村戏台)行政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场所建筑。

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在建建筑安全生产情况排查应在2020年12月前完成,城区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排查工作应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重点任务

(一)摸排清查重点

1.城区内所有既有房屋建筑在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2.人员聚集场所建筑使用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是建筑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主体或承重结构是否无法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受力构件是否处于危险状态,墙体是否出现结构性裂缝,是否存在改扩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导致安全受到影响的情况,外部装修抹灰、面砖是否存在开裂脱落现象。

3.“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违规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4.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手续,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以及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5.城市公共设施运营安全体检,查找城市供水、城镇燃气、供热、排水防涝、道路桥梁、市容环卫、城市公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

6.加大对城市商业区和人口聚集区阀门井、检查井、焊口、燃气调压站(箱)、管网交叉及穿越密闭空间处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排查,提高城市燃气管网设施运行保障能力。

(二)各部门行业重点任务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筛查本行业(领域)人员聚集场所。各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既有建筑物、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排查。非法违法建设项目由自然资源和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排查工作应采取资料核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核查项目均需填写清查工作信息台账。现场排查时应留存影像资料,对建筑物实体及存在隐患等情况拍照留存。各镇、各行业部门要建立排查台账。

1.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部门行政执法和隐患排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排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组织专家论证,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推动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2.县发改局:负责全县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在立项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清查。

3.住建局:负责开展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既有房屋建筑,摸排清查并建立台账;配合其他相关单位调阅工程建设审批资料及档案;全面清理建筑工程在施工、消防、竣工验收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审批行为,全面清查未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的违法工程。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安全隐患排查,城市公共设施运营安全体检,排查整治城市供水、城镇燃气、供热、排水防涝、道路桥梁、市容环卫、城市公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市政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4.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范围内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在立项、用地、规划前期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清查。牵头组织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违建治理工作,对既有建筑是否存在改扩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窗改门等改变规划条件、违规改变使用功能等问题依法查处。

5.工信商务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工矿企业办公楼、厂房(扶贫车间)、宾馆客栈、商贸流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6.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全县范围内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剧院(剧场、乡村戏台)、电影院、KTV、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7.交通局:负责全县范围内车站、公交站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8.卫健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医院、各镇卫生院、卫生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9.民政局:负责全县范围内敬(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儿童福利院、残疾人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10.教育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11.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范围内酒店、市场、农家乐(民宿)、各类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12.公安局:负责全县范围内特种行业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清查,并落实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保障职责,做好各部门行政执法、行政强制的现场安全保障,积极指导和及时办理涉及行政拘留的案件。

13.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餐饮饭店、酒店、农家乐、娱乐KTV、培训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农民公寓楼。沙河镇各社区负责辖区内自行开发和无物业管理的住宅楼排查

14.其他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各自办公楼进行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

(三)依法依规实施整改

1.对于发现的包括建设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验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各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督促整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对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在危险尚未解除前,要落实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监管;对观察使用的危险建筑应制订监管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对拟处理使用的危险建筑,应及时采取有效解危措施,落实解危主体,及时排除隐患;对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房屋和影响他人安全,需停止使用的危险建筑,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建筑,应立即组织撤出居住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拆除危险房屋,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垮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开挖地下空间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肃查处,确保“零容忍”。
    4.发现在建工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经建设、监理单位复查合格,报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核查后方可恢复施工;存在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手续,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的,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查处。

四、工作措施

一)多部门协作联合开展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和 “一岗双责”的规定要求及“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由住建、自然资源、发改、工信商务、文广旅游、交通运输、卫健、民政、教育、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公安及各镇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组,联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技术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排查。

二)分级分区分组网格化排查。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结合《临泽县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制定具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网格化的模式分级、分区、分组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应做到排查对象全覆盖、核查内容无遗漏、发现问题有落实。

三)  分类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对于清查出的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并根据问题类型及主管部门职责范围进行分类处理。各主管部门要根据问题类型,明确责任管理部门和责任整改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对标对表推进清查整治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单位要深刻吸取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及山西临汾饭店坍塌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推动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地见效,牢牢守住建筑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实各级责任,上下协调开展清查整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清查整治责任,明确清查整治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认真抓好部署落实,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三)注重协同联动。各镇、各单位工作过程中要建立纵向贯通、上下联动,横向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统一调度管理、联合检查执法,整体推进专项行动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压实主体责任。各镇、各单位要推动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要强化对建筑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督促各方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强化建设单位全过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同时督促既有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和在建建筑参建各方按照本次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加强警示和失信惩戒,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各镇、各单位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加强信息报送。排查整治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本部门排查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住建局。2020年12月15日前报送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在建建筑安全生产排查情况,2021年630日前报送城区违法违规建设审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顾雪梅

联系电话:5521929

附件: 1.既有房屋建筑清查台账

2.在建房屋建筑清查台账

3.人员聚集场所排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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