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县直及省市驻临各企业:
根据省市安委办有关通知要求,县安委办制定了《临泽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临泽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行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发动,在防范火灾、应急救援、宣传培训、重大活动安保等方面强化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消防安全治理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各行业部门要持续将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建设纳入行业部门列管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全面落实消防设施维保责任,指导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利用手机APP,落实“户籍化”管理要求和巡查检查、培训演练、评估备案等措施,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福利机构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教育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全县中小学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严查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等问题;工商质监部门要针对生产、流通领域各类用电器及消防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检查;文化、旅游、商务等部门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采取集中整治、约谈曝光、交叉互查、专班治理等措施,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强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治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镇政府要建立网格员绩效考评办法,提高网格员积极性、主动性。街道、社区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发动综治队伍和网格人员,熟练运用手机APP软件,常态化开展信息采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等基层力量要加强“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摸清底数、健全档案,整改隐患。针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增设联网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提升自我防范水平。
3.提升农村火灾防控水平。各镇要把农村火灾隐患治理和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全域无垃圾创建、精准扶贫等工作结合起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组建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逐步形成“县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社落地”的三级管理体系。切实解决农村消防突出问题,逐步清理秸秆垃圾,降低火灾隐患存量。重点加强对农村生态的改造力度,拆除一批空房、危房,改造一批农村路网、电网,全面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农村电气火灾抵御能力和消防力量到场处置能力。各镇要适时发布禁火戒烟管制措施,严禁野外烧荒、焚烧、垃圾等行为,切实增强特殊天气消防安全管控。
4.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年底前,高层建筑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全部完成消防控制室注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并接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2019年全国两会前,各镇组织开展1次消防物联网建设质量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鲜活。通过落实消防设施维保制度,实行消防设施远程监测,使用消控室值班人员管理系统查岗,不断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
5.推进博物馆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按照全省、全市博物馆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求,有效落实排查摸底、集中整治、物防技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和规范用火用电、落实主体责任等七项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文化部门要落实整改资金,抽调专门力量,建立隐患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确保100%整改销号。消防部门要指定专门技术骨干,配合文物部门,做好服务指导,并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完毕。
6.强化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各镇和各行业部门要加大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仓储场所及物流仓储企业的排查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挂牌督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要指导仓储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立即组织对仓储物品进行一次清理,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巡查,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进行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日常用火用电和人员管理,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7.提升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火灾防控水平。各行业部门要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火灾隐患,全面清理高层建筑特别是住宅小区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要针对大型综合体采取隐患排查回头看、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综合体检查频次,做到检查到位、处罚到位、程序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对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高层建筑及高层建筑内设置的单位和场所,必须纳入重点单位和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范畴,督促单位落实 “六加一”措施、微型消防站建设等示范单位创建要求,全面提升单位“四个能力”水平。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8.强化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住建、房管、工商质监、安监、电力、消防、公安派出所、社区等部门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安全管理、电工等特殊作业人员资格培训、持证上岗,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针对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和线路连接,社会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开展排查,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全面规范电动车管理,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二)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响应流程,细化公安、交通、环保、安监、卫生、气象、电力、住建、房管等部门职责,针对冬季火灾和救援特点,加强信息沟通和预警预判,掌握重点防控区域,必要时组织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联合处置对策,切实提升联动响应效率。
2.扎实开展冬季训练和实战演练。消防救援部门要认真总结夏训工作经验,立即转入冬季练兵。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大力开展基础训练和理论学习,建立个人训练档案,切实提升指战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持续强化预案编制工作,提升预案的准确性、实用性、科学性;针对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大力开展全要素实战联合熟悉演练,不断提升实战水平,2018年底前开展1次多部门应急联动实战演练。市政供水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2018年11月底前,组织对消防水源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护和保暖防冻,确保完整好用。
3.严格执勤战备秩序。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车辆器材维护保养和实战性能测试,配齐冬季个人防护装备,储备各类灭火药剂,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等措施,强化执勤备战检查,确保随时处于最佳战备状态。元旦、春节、全国和全省两会等重要节点,提升力量调派等级,加强第一出动力量,针对不放心区域、场所,强化前置备勤,确保突发情况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三)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各镇要督促指导网格员、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代言人等群众力量,组成消防志愿者宣传服务队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持续推进“消防伴我成长”、“快递公益使者”、“九九消防平安”、“片花提示消防”、“体验生命通道”、“百城交通广播”等活动开展。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至少半天开展消防宣传的制度,加大社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重点场所宣传培训和演练频次,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因地制宜,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激发了解消防、学习消防的主动性。
2.拓宽消防宣传渠道。县消安委办公室要督促社会各行业、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广泛运用横幅、宣传橱窗、户外广告、手机微信、电子屏幕等媒介播发防火提示语和消防公益广告。要借助各种渠道广泛播放消防宣传片和火灾警示教育片、消防安全提示小视频,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引导公众关注身边的消防安全。加强对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人员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等关键人群的消防知识普训,提高消防安全“三提示”覆盖率和员工“一懂三会”知晓率。
3.加强消防培训教育。2018年12月10日前,各镇要采取邀请专家集中授课、经验交流等方式,对镇属各单位、社区负责人和管理人至少进行1遍消防安全培训,着力培养管理层面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2018年底前,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分层级、分步骤地对本行业系统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进行1遍消防安全培训;消防部门集中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等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4.强化主体媒体宣传。继续深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配齐宣传车辆、人员和设备器材,落实每周开放制度,打牢消防宣传工作基础。抓住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两个阵地,在本级电视、广播、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版、专栏,播发消防专题节目、冬防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扩大消防宣传的受众面和覆盖率。推动消防物联网宣传联播平台建设,发挥“双微”矩阵传播作用,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线上线下活动,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节点向目标人群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联合中国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向辖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充分发挥消防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主渠道作用。
(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
紧盯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以涉节、涉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群众性活动举办地等为重点,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防火检查,面向社会发布消防安全公告,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会期间,各镇政府要统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错时检查行动,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要结合本地举办的大型商贸、游园庙会,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部位,周密制定消防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定人、定岗、定责防控措施,全力保障节会消防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2018年11月底前,各镇和行业部门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开展一次冬春季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消防部门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汇报,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
(二)实施约谈提示。县安委办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镇和行业部门进行约谈;各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消防部门对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三)开展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各镇、各部门要分区域、分行业组织开展隐患自查,逐个列出消防安全隐患清单,逐条隐患划定进度时限,逐个项目明确整改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2018年底前,消防部门认真排摸全县消防物联网建设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制定工作推进清单,明确单位包干责任,按照“维保一家、联网一家”的原则,逐家逐项挂单销号。
(四)集中曝光追责。2018年底前、2019年2月底前,分两次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行业和单位,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监管执法。消防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形势研判,重点选取养老院、医院、博物馆、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提升行业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黑名单”,落实联合失信惩戒机制。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21日前)。印发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2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镇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落实分析研判、约谈提示、清单治理、曝光追责、严格监管执法等措施,定期研究、分析通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确保重大活动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冬春火灾防控,有效防控社会面火灾形势。
(二)强化组织,部门协同。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由县消防大队承担。各镇政府要将冬春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行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在发挥系统、条线作用上想办法、出实招,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落实责任,严肃追责。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镇、各行业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27日前报县消防大队及县安委会办公室;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县消防大队支煜灵 电话:13830615119
县安委会办公室王光虎 电话:55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