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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索引号
620723027/2022-0005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9-05
是否有效

卫生事业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2011-2015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抢抓机遇,科学谋划,求真务实,加快发展,结合卫生实际,制订我县卫生事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一)取得的成效

——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至2010年,全县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4家,其中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所,县中医院、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农合办、妇幼站各1所,中心卫生院4所,一般卫生院4所。全县有村卫生所86所。现有病床508张,其中县级278张,乡镇230张。形成了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以县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站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以县农合办为龙头,以县、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网络。

——卫生人才队伍得到加强。至2010年,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11人,其中,副高职称8人、中级职称97人、初级职称207人、其他106人;本科以上学历106人,占20.7%,大专以上学历266人,占52% ,中专98人,19.1% ,其他40人,占7.8%,无博士、硕士;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数位1.3人,每千人拥有执业护士数为0.9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66人,平均每千农业人口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16人。

——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十一五”期间,我县不断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业务用房面积由2005年末的18513平方米增加到28444.04平方米,增幅53.64%。其中县级医疗机构业务用房面积由2005年末的6000平方米增加到19887.04平方米,增幅231%;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由2005年末的4741平方米增加到8557平方米,增幅80.5%。公立医疗机构改造面积6011.97平方米。公立医疗机构固定资产总值由2005年末的2331.4万元增加到6887.63万元,增幅195.43%。其中器械总额由2005年末的1247.3万元增加到4246.13万元,增幅240.4%。全县床位由2005年末的314张增加到508张,增幅62%,每千人实际平均拥有床位由2005年末的2.2张增加到3.5张。

——预防保健工作扎实推进。建立健全了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疫情监测、网络直报、应急队伍建设等各项措施得到加强。 全县继续保持了重大疾病低发病、高确诊、高治愈、零死亡的良好态势。艾滋病、性病的监测及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和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

——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十一五”期间,全县共争取中央、省级投资项目15项,投资额由2005年末的1831.26万元增加到2575.5万元,增幅40.6%。其中,国债投入由2005年末的196万元增加到2299.5万元,增幅1073%;财政投入由2005年末的435.26万元增加到741.26万元,增幅70%;自筹资金由2005年末的1200万元增加到1885万元,增幅57%。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县医院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县卫生监督能力建设项目、农村改厕项目、结核病防治项目、疾病预防控制项目、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农村卫生服务能力项目等累计下达项目资金及设备共计价值374万元,比“十五”末的118万元增加了256万元;氟病改水项目、卫VI、卫VII项目、GAVI结核病控制项目、非典防治项目、农村卫生院建设项目等累计下达资金540万元,比“十五”末的420万元增加了120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为提高全县卫生事业的综合能力提供了基础保证。

——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完成了平川、沙河、倪家营3个普通卫生院和板桥、鸭暖、蓼泉、新华4个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的新建和改扩建,建成了乐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更新了部分先进医疗器械和8辆120急救车,基本实现了“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全县农村改水受益人口增加到10.05万人,总受益率提高到了79%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了79%;农村改厕普及率提高到了66.5%,其中建设的无害化卫生户厕提高到了42.1%。全县城乡卫生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对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不足。“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虽有所增长,但与卫生事业的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09年,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财政拨款719.56万元,实际支出5065.6万元,财政拨款仅占卫生事业实际支出的14.2%。乡镇卫生院由于资金不足,职工的“五险一金”只启动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县医院、中医院工资拨付比例平均为28.7%,而“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就占财政拨付总额的91%。医疗卫生单位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卫生事业的发展缺乏后劲。

2.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巨。公共卫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难以有效控制重大疾病的传播流行和卫生监督执法。鼠疫、霍乱、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还未得到有效遏制;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加重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难度;地方病和职业病等仍未得到有效防治;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成为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和造成死亡的主要病种;精神卫生危害成为新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烈急性传染病和慢性疾病并存、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十分艰巨。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业务用房缺乏、设备落后、人力不足,不能满足和解决卫生执法监督的需要。

3.医疗卫生机构负债较重。“十一五”期间,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由于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之原材料大幅度涨价等因素,致使医疗卫生机构背负了大量债务。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债务3171.78万元,其中县医院1817.9万元,中医院255万元,疾控中心300.8万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91.13万元。巨大的债务制约着卫生事业的发展。

4.妇幼保健工作任务艰巨。妇幼保健工作的服务对象占到全县总人口的3/4,但妇幼保健机构基础非常薄弱,设施陈旧和短缺,未进行必要的改造建设和购置,不能开展住院分娩。财政对妇幼保健工作补助少,妇幼保健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加之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所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难以有效落实。

5.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现有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偏低, 尤其是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适用性人才较少,特殊专业人才奇缺。临床教学和科研水平有待提高。

6.医疗卫生执业环境面临严峻考验。 “医闹”事件逐步增多、医患关系紧张,医疗执业环境差。医务人员常被殴打或辱骂。在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医院的权益得不到公正合理的维护,如何使医疗纠纷回归到依法处置的途径,是我们亟待探讨和破解的现实课题。

二、“十二五”卫生体系建设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卫生发展规划,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加强全行业管理,调整存量,合理配置,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鼓励社会参与,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使全县卫生事业发展与城乡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全县人民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县人民病有所医。

2、坚持社会效益的原则。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宗旨,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只讲经济收益不顾群众利益的违背宗旨行为,严厉打击和惩处各种违法行为。

3、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把改革与创新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积极探索实践,努力在体制上、机制上、技术上、工作上改革创新。

4、坚持统筹发展的原则。以满足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需求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处理好农村卫生与城市卫生的关系、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关系、确保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2015年,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更加规范,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三、“十二五”卫生体系建设规划 

(一)医疗机构设置和建设规划

医疗服务体系由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下设分院、门诊部、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构成。

1、县医院建设规划

1)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新建急救中心面积3000平方米,残疾人康复中心面积3000平方米。建成立足临泽,面向周边,拥有区域内环境、设备、人才、技术、服务优势,现代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设计床位300张,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总投资1780万元。

2)创建市级重点学科1—2个,县级重点学科3—5个。

2、县中医院建设规划

1)按照二级甲等中医院建设标准新建门诊楼一幢,门诊楼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设计床位120张。2013年通过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验收。

2)实施中医药“三名”工程,加强县中医院 “名院、名科、名医”建设,提高中医医疗技术水平。重点建设:中医骨伤、中医理疗、康复、肛肠、儿科、针灸推拿、烧伤科等科室。

3)创建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2个,县级中医药重点学科2—3个。

4)建成中医药特色突出、技术力量强、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现代化二级甲等中医院。

3、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

新建业务楼一幢,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设计床位30张,总投资700万元。

4、县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规划

新建卫生监督业务楼一幢,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525万元。加快检测设备配备,进一步提升卫生执法监督能力。

5、县爱卫办机构建设规划

新建健康教育宣教中心一所,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

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

根据《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编制标准》和甘肃省卫生省厅关于《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指导方案》,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根据需要设置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编制为每万名城镇人口配备5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我县城市人口配置15名专业技术人员。

7、乡镇医疗服务机构建设规划

1)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为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中:中心卫生院4所,分别为新华、蓼泉、鸭暖、板桥卫生院。其他建制乡镇卫生院4所,分别为平川、沙河、倪家营、鸭暖卫生院小屯分院。乡镇卫生院负责本区域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和组织领导。新建鸭暖中心卫生院小屯博爱医院,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拟争取资金240万元。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占编制总额的20%—40%。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0%。乡镇卫生院配院长1名,中心乡镇卫生院可增配1名副院长。

2)每个镇卫生院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标准化中药房和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本科毕业生的目标。

3)完成8个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及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7、村卫生室建设规划

1)每个行政村建设一所政府支持的标准化村卫生室,作为合作医疗定点机构。行政村卫生室应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医务人员、基本设备和药品,为农民群众提供规范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村卫生室人员应具有法定执业(从业)资格和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

2)71个行政村设置的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3)政府配备给村卫生室的各项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8、民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综合性或专科民营医疗机构,控制增量,调整存量,强化监管,提高质量。

(二)医疗床位配置规划

随着全县人口绝对数的增加、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床位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十二五”末力争达到每千人口拥有4张床位。

1)县医院编制床位从180张增加到270张。每床配备1名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标准为1.3人/床),卫生技术人员由154人增加到270人。

2)县中医院编制床位从82张增加到120张。每床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由80人增加到140人。

3)县妇幼保健站编制床位30张。按照床位数1:1增加编制,卫生技术人员由14人增加到30人。

4)乡镇卫生院床位数原则上根据1.5张床位数/千人口(床位数中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床位规模一般不超过40张。

5)村卫生室配观察床5-8张。

(三)医疗设备购置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县直医疗单位拟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自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分年度分批次引进医疗设备,不断增加医疗设备资产总值,满足临床实际需求。

1)县医院拟分年度购置CT、心脏彩超、数字肠胃减影等。

2)县中医院拟分年度购置CT、C型臂、彩超、数字X光机、电子胃镜、中医诊疗设备等。

3)县妇幼保健站分年度购置设备X光机、彩超、全自动生化仪、视力筛查仪、电子阴道镜、视力矫正仪等。

4)县疾控中心按县疾控机构装备标准(基本部分),逐步配齐检验设备。

5)乡镇卫生院要加大人员培训,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村卫生所配发的设备由卫生院建档管理。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年度购置全自动电动牵引床、B超、心电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残疾人康复设施等。

(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

1、疾控中心每千人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8人以上。

2、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200/十万以内;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地方病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健康防病知识普及率城市达75%以上,农村达70%以上。

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积极化解疾病中心办公楼债务。

(五)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划

1、实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2、对住宿业、沐浴场所等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在“十二五”末达100%。

(六)继续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建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办公楼一幢,总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

2、健全并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新农合经办队伍。

3、“十二五”期间,年农民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达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计算机管理,新农合网上及时结算;积极与省外大医院签订定点协议,信息化平台逐步延伸到省外,实行网络结算管理。

(七)卫生人才培养发展规划

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为主要任务,以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培养引进为重点,加强学科带头人建设,紧紧抓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提升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人总数的80%以上。通过每年考录高素质的研究生、本科生或引进确有专长的实用型人才不断充实我县卫生人才队伍。

1)积极做好全省统一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到2015年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2.8人增加到3.8人左右。

2)县级医疗单位执业医师35%达到本科以上学历,80%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执业护士60%达到专科以上学历。80%以上科室达到合理人才梯队结构,床护比达到1:0.5,医、护、技比例趋向合理。

3)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85%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执业护士60%达到专科以上学历;社区全科医生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新补充的乡村医生60%应达到专科学历,30%的乡村医生接受专科以上的高等医学教育,其余的乡村医生应具有中专学历。

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

6)加强学科带头人队伍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抓好县医院的示范引路,加快形成全县合理的年龄、学历梯度和学科结构。至2015年,全县力争进入市级医学重点专科3-5个,市级医学重点人才5-10名。

7) “十二五”期间,县级医院每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15名左右、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0名左右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对全县村卫生室村医每年培训一次;每年安排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等专业的省、市级岗位培训。五年内争取基层所有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一次。

8)全县医务人员每年发表于医学期刊上的论文不少于20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6篇。

四、主要任务

1、健全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符合临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健康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实现房屋、设备、技术及管理“四配套”,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

2、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完善有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筹资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人群受益面不断提高,住院病人医药费用的净报销比例逐年有所提高,让人民群众看得起病,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3、健全完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综合性医疗机构为龙头、以特色专科医疗机构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重点办好代表区域水平的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大力支持民营医院的发展,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促进规范、健康发展。调整医疗服务体系结构,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城区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理、配合密切、互为补充、双向转诊的新型城镇医疗服务体系。

4、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应急救治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建设。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和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防保组织和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建立资源配置合理、反应快速灵敏、运转协调高效、保障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继续加强县级传染病区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治体系;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建立连接县、乡、村,快捷、畅通、准确、及时的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对卫生监督检查发现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查处率达95%以上。

5、认真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和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对“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肠道传染病、人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艾滋病防治落实“四免一关怀”。以县为单位,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在8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免疫规划工作得到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乙肝发病率和表面抗原携带率显著下降。各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进一步降低,如遇重大自然灾害,确保无重大疫情出现。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200/10万以下。加强碘缺乏病和地方性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加强职业病防治;适应人群疾病谱的变化,提高对心脑血管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的防治水平,加大人群行为干预措施。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5%以上;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5%以上。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自来水受益人口普及率达到7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创建卫生乡(镇)1个。大力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6、切实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加大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质量、医药收费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医疗行为,努力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融洽医患关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有关规定,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合理控制并降低大型诊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等方式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实施惠民医疗工程,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试点,实行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相认可制度,努力降低医药费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行风建设,杜绝乱收费行为;建立政府、医疗机构、患者个人的医疗费用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控制费用增长;加强信息公示,合理引导患者分流和就医;探索引入第三方付费机制,提高对医疗机构收费合理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7、有效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继续推进“名院、名科、名医”战略,提升服务能力,基本形成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对中医药需求相适应的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功能明确、层次清晰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力争创建全省中医工作先进县,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万人口中医床位数、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在全市位次有明显上升;普及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药参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治。

8、进一步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培养和引进以中青年为主体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心乡(镇)卫生院85%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专科学历,一般乡(镇)80%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专科学历,并有1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本科学历。乡村医生应具有中专学历,90%以上要接受定期的在岗培训。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水平、能应对各类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人才队伍。建立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配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五、主要措施

1、合理规划、统筹协调,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把卫生规划纳入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把重要卫生指标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和设置,加强医院高新技术和设备准入管理;统筹发展城区和农村卫生事业,巩固城区卫生改革与发展成果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以城区带农村;统筹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做到防治结合。加强卫生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价,采取年度、中期和期末检查评估等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施。

2、深化改革,创新观念,进一步增强卫生事业活力。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完善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财政补助政策,保证公益性质。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医疗机构,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促进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合理划分社区卫生机构、综合医疗、专科医院的职责范围,逐步推行双向转诊制度;强化社区卫生机构基本卫生服务功能,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费用。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推行以聘用制、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院(所、站)长负责制,改进管理者选拔任用办法和管理方式,制定任职业绩评价标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经营管理和成本核算;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和支持城市医疗机构和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到农村办医或向下延伸服务。通过政府举办卫生机构直接提供或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购买等形式,有效扩大农村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健全城乡卫生监督体系。

3、加大投入,多方筹资,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证。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卫生经济政策,落实补助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确保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新增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逐步加大卫生扶贫力度。同时,实现卫生投入多元化,积极争取国际合作支持项目,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民营医院或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政府主要集中财力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并为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必要条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调整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优化医疗服务收入,落实对卫生事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4、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健全法制体系建设,制定、修订相关配套法规。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信息发布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卫生事业的引导和管理。依法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医疗质量、医疗价格实行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血液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信用建设,公开服务信息,引导群众自主择医。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及行风投诉监督机构,完善医患沟通和患者投诉反馈机制,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滥收费等违法乱纪行为。发挥卫生行业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科研,培养人才,增强卫生事业发展后劲。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我县卫生科技优势领域,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和预防医学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水平和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管理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临床技术骨干的培养步伐,引进和稳定农村重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农村在岗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开展临床各科骨干人才技术培训,加强农村卫生实用人才培养和全科医学培训。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管理、分配、奖励制度,创造尊重知识、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6、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转变职能,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卫生管理责任。切实努力提高发展、管理、统筹、协调卫生事业的能力,把卫生事业发展作为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大事来抓。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将其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卫生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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