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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民政局 关于上报“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3028/2022-00179
发文字号
临民发〔2016〕26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7-25
是否有效

“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强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作用,增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认真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以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发展为目标,以为民办实事为工作重点,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全县民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临时救助基本实现应救尽救。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209元提高到387元,5年提高了85.2%;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由2011年的77元提高到145元,5年提高了89.7%;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2500元/人•年提高到4714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2000元/人•年提高到4114元,分别提高了88.6%和105.7%。5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7143.6万元,农村低保金5543.2万元,五保供养金762.3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399.4万元。目前,全县认定城市低保对象2142户4316人,认定农村低保对象6232户7884人;城乡低保档案健全,表、帐、卡、册齐全,完善了“三榜”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阳光运行。成立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机制初步建立,为城乡低保对象及其他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准确认定提供了重要依据。5年共为10087名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018.3万元,累计为2.63万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474.2万元,基本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为专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以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的“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二)综合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

修订完善了县镇村(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不断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了85人的县、镇、村(社区)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举办培训班9期,培训760人(次),积极应对雪灾低温冷冻自然灾害,及时深入到灾害现场查灾、核查、报灾,指挥抢险救灾。建成综合减灾教育培训基地1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积极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中型应急避难场所1个,科学选定应急避难场所14处。筹资20.15万元为全县85名灾害信息员配发应急包、铜锣、哨子、手电、雨衣雨鞋等设备。采购储备棉大衣400件,棉被500床。共下拨救灾资金1215万元,面粉930吨,救助因灾生活困难群众26.2万人(次)。有效保障了灾民及春荒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出台了《临泽县“十二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建立80岁以上高龄补贴制度,80岁、90岁、10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分别享受300元、720元、1200元的高龄补贴。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登记投入运营的板桥嘉苑养老院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实有床位80张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80万元。全面完成省、市、县委为民办实事任务,5年共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个,农村老年互助幸福院48个,增加养老床位数50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为空巢、独居和半失能老人提供了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身康复、精神慰藉的场所。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每处安排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共为74名孤儿发放生活费193.4万元。资助贫困家庭患疝气儿童14名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摸底筛查贫困家庭患先天性心脏病儿童32名,在省人民医院完成手术治疗。将符合条件的1628名城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积极开展残疾人福利服务和慈善捐赠活动,投资16万元在沙河街社区、乐民社区、东关街社区新建“爱心救助站”3个。

(四)双拥优抚安置深入推进

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法》宣传教育,利用春节、“八一”期间组织开展慰问外训部队、驻临部队和优抚对象活动,共举办联欢晚会和慰问演出10场次,发放慰问金23.4万元,面粉9.5吨、衣服1500多件。坚持以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为载体,以军地相互援建“双十工程”和创建丝绸之路双拥文明线为抓手,不断加强双拥工作工作,积极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军地领导走访密切,双拥活动不断丰富,双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2015年4月顺利通过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考核验收,我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严格落实国家优抚政策,连续5年提高优抚保障标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生活补助由2011年的220元提高到46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由355元提高到818元,5年来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928.2万元,全部按部颁标准实行社会化发放。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实行实报实销,共报销14.3万元。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各类优抚对象参保参合率达100%。全面完成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张掖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补助资金配套比例,足额列支兵役优待补助金,兵役优待补助资金得到全面落实。积极推动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共接收退役士兵285名,发放兵役优待金809.4万元。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退役士兵就业,组织培训174人(次),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培训率达到100%。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圆满完成了14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7座零散纪念设施(在新华三道柳沟烈士陵园烈士墓修建无名烈士碑240座,纪念设施2处)的抢救保护任务。

(五)基层社会治理逐步创新

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圆满完成了第八次村委会和第五次居委会换届选举,成立71个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了基层政权。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城乡社区基层组织“三多”问题清理有序推进,东关街社区、乐民社区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和谐示范社区”。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70%。推行村务“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落实了村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村、社干部待遇和办公经费,5年为离任村干部发放养老生活补助130.7万元。深化农村社区改革试点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服务特色,2015年,选择20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蓼泉镇湾子村被命名为“全省农村示范社区”。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规范化管理,“十二五”末全县社会组织达到124个,其中学术性社团2个,行业性社团113个、专业性社团9个,注销21家2年不参加年检、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积极推动在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达到54%。

(六)专项社会服务进一步规范

一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将分散在各镇的婚姻登记业务集中到县婚姻登记处统一登记,加强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完成1990年后全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5年共登记结婚4882对,离婚678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2015年9月我县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评定为3A级婚姻登记机关。二是大力开展殡葬政策法规宣传,集中整治及重点地段迁坟工作,每年在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节假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发布手机短信10万多条,印发宣传材料30000余份,文明殡葬、绿色殡葬以及厚养薄葬氛围日益浓厚。全面完成高铁南站广场及快速通道范围内的664座坟墓迁移任务。加大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和县经营性公墓区绿化等工作,5年累计栽植各类树木2.53万棵。划建2个集中安葬区,8个公益性公墓。三是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程序,为救助人员提供亲情化服务,组织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5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2人,流浪人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四是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加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和地名信息数据库建设,对城区7条道路、1条河流、3座桥梁、6处广场进行了命名,完成8处行政区域建制、6处著名特色自然地理实体资源的普查登记。完成城区4条道路的路牌及沿街单位、门店、居民住宅楼院门牌设置,共设置路牌45个、门牌1030个。全面完成《政区大典甘肃张掖卷临泽部分》和《张掖民政史话》编纂任务。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完成鸭暖乡、倪家营乡撤乡建镇工作。有序展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妥善处理边界纠纷7起,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五是加强社工专业人才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全县取得初级养老护理员资格8人。

(七)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建成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设立床位66张,完成投资335万元,2011年10月投入运营;建成五湖广场救灾避难场所1处,占地面积17500平方米,总投资380万元,完成避难场地、供水管网、照明、通讯、指示牌、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原民政局综合办公大楼基础上维修改造防灾减灾综合培训基地和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投资38万元,装修教室150平方米,救灾应急指挥办公室40平方米,购置配备了临时应急医疗救护、应急救灾物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图书、影像资料及影视播放等设备;引进个人投资245万元,建设经营性公墓1处;完成新华镇红西路军革命遗址维修保护项目建设,投资153.8万元,修建240个无名烈士纪念碑,平整战壕场地2000多平方米,建成纪念碑、红军井、拴马桩等纪念设施;完成汪家墩烈士纪念遗址项目建设,投资77.7万元,建成纪念碑1座,硬化道路300多平方米、修建广场护栏100多米,投资280万元,对陵园管理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维修改造。

五年来,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影响民政事业长足发展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救助机制还不健全完善,以前因解决企业下岗、征地、上访等问题纳入低保的“政策保”人员退出难度大。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幸福院运行机制不健全。三是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村社区建设、殡葬服务、优抚安置、项目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社会基层民政部门编制少、人力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特别是镇民政办经费短缺,部分民政干部业务能力不强。五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滞后,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二、“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工作要求,以深化民政改革、建设法治民政为主线,以推进民政转型升级、提升基本民生水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重点,以政策和制度创新为手段,合理配置民政公共资源,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破解影响和制约民政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美好新临泽”这一大局,全面落实“1+20”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和“十到户、四到村、三倾斜”精准扶贫措施,稳步推进全县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实现“政策性脱贫”,以及全力缓解因病、因急、因灾致贫(返贫)等问题的同时,紧贴民政职能,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优抚安置、基层政权、殡葬服务等工作,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努力实现精准脱贫。

---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紧贴县情实际,大胆解放思想,积极开拓创新,着力解决民政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能力不适应、功能不配套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要放眼全国民政改革现状,纵横进行比较,紧盯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差距,加快补短补弱,以适应形势任务需要。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民政发展格局,努力增强政府主导力和社会参与力。积极推动民政职能向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转移,使其依法、有序承接和履行政府转移职能,逐步扩大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和解决事项的领域及范围,协同推进民政转型升级,全面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认真梳理“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成果,全面巩固和深化优势领域发展,紧盯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直面问题,正视差距,坚持激发内力与强化效能相结合,重点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不断提高民政发展整体水平。

---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着力打造“勤政为民、务实创新、团结和谐、清廉诚信”的民政机关文化,大力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着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项目建设推动民生事业大发展,谋划实施一批能够提升民政服务水平的大项目,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发展目标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围绕凝聚救助合力,提高救助能力,实现社会救助方式的多样化、专业化和个性化。加大农村敬老院整合力度,力争“十三五”末将我县7所农村敬老院整合到3所,建设3所服务功能完善的农村中心敬老院,全面提升我县五保供养水平,力争到2020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40%。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6张,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上实现新突破。逐步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人均拥有率,力争到2020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90%,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全面增强。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现代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在双拥和优抚安置上实现新突破。坚持富民与强军相统一,不断健全双拥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积极创建丝绸之路双拥文明线工作,提升全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深化优抚工作,健全优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不断拓展优抚范围、丰富优抚内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住房和就医等得到有效保障。安置改革不断深化,着眼军队改革大局,落实扶持优惠措施,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有教育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转业士官安置率达100%。

---在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上实现新突破。2018年6月之前全面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任务,积极运用地名普查成果,全面加强地名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平安和谐示范边界”创建,建立健全界线管理长效机制,适时调处边界地区矛盾纠纷。加快殡葬改革发展,积极推进殡葬设施建设,逐步配套完善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坚持殡、葬、祭“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努力实现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惠民制度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

---在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按照初步筛选确定的民政重点项目,多方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将养老、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救灾物资储备库等更多民政项目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挤进国家和省市“十三五”规划总盘子,保证重点民生项目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

三、“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社会救助

1.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分类制定深化各类救助改革的政策性文件。紧盯“盲区”补短板,及时完善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类社会救助工作。着力健全“四个工作机制”(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形成主动发现、快速反应、及时救助的“救急难”工作格局,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2.着力改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标准和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年均增长10%以上,提高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供养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民主评议,创新制度管理,充分发挥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职能作用,完善家庭支出调查方法,准确核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加大城乡低保明查暗访,严格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城乡低保清理规范和到期重新认定工作,重点抓好民主推荐、民主评议、信息核对和调查审核,确保程序合法、认定准确,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推进城乡低保公平公正。健全完善有效期管理办法和“3+1”综合测评办法,健全完善认定条件、分类标准和渐退帮扶措施,推动低保和精准扶贫“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积极推动“救助性脱贫”,帮助困难群众劳动致富。进一步改善农村五保供养条件,推进农村敬老院整合,新建农村敬老院2所,力争到2020年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积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法人登记等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按时足额发放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生活保障资金,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3.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患病困难群众全部实施救助,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年均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员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参合(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全额资助;其他低保对象差额资助),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不低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的70%,重点救助对象占全年医疗救助人次数的70%以上。

(二)灾害应急救助

1.健全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健全县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临泽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加强应急通讯等救灾装备建设。坚持灾前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推动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结合,健全综合防灾减灾责任体系,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格局,不断强化同步联动、协同救灾合力。

2.加强减灾救助规范管理。完善救灾准备、灾情管理、应急救助、灾损评估、恢复重建等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着力解决救灾责任不明晰、灾情报送不规范、分担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完善灾情核查会商机制,防止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灾情等现象,不断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及年度购置计划,加大救灾物资购置经费投入,不断丰富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救灾物资供应保障机制,满足灾害应急救助期间的物资需求,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快速将救灾物资运达灾区。加强对救灾物资监督管理,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规范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管理工作。

3.提升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制定并落实“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努力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综合防灾减灾设施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末,构建形成县、镇二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县城全覆盖。积极配合省厅做好镇灾情报送系统开通各项工作,到2020年全县开通率达到100%。巩固和发展县、镇、村(社区)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在灾情核查报送、协助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到2020年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命名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达到2个。

4推动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强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不断提升社会动员能力。鼓励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公众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物资发放、救灾捐赠、医疗救助、恢复重建以及灾后心理抚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居民住房灾害保险工作,逐步建立规范合理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全面规范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确保收支合法、管理有序、使用得当。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1.发展老年人福利服务事业。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全面推进“12345工程”,着力构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20年实现“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覆盖到所有居家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13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互助老人幸福院,为运营正常的日间照料中心补助运营经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20年,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达到10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6张以上。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为养老机构老人提供医疗服务,促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效对接。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养老产业等,加快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福利机构创建活动,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福利机构。

2.发展儿童福利事业。严格落实孤儿养育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积极解决孤儿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问题,确保孤儿生活水平稳步提高。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继续实施福利机构和贫困家庭患儿专项医疗救助康复计划,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孤残儿童养育和困境儿童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明天计划”等项目,全面开展困难家庭儿童大病慈善医疗救助。

3.推动残疾人和慈善捐助事业。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慈善宣传,营造社会良好慈善氛围。大力发展社会慈善组织,建立完善慈善捐助机制,城市社区建立经常性社会救助站点和慈善超市,逐步健全慈善组织网络。

(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

1.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各项制度,依法开展和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普遍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促进基层民主发展。全面完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专项治理任务,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民主评议、民主理财、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责任追究等制度,增强民主监督有效性。

2.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为主,新建和改扩建、购置、置换等相结合,统筹规划、有效整合社区资源,着力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县、镇、社区相衔接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重点推进“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推广农村社区建设。全面推行农村社区建设,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以自治促管理,以服务保稳定,建立起经济型、文化型、服务型、公益性等各具特色的新型农村社区,不断提高农村社区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五)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

1.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协会、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科教文卫环类社会组织,到2020年,全县社会组织发展到250个,发挥其直接提供服务、直接反映诉求、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2.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党工委,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理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力争到2020年,建立社会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65%以上。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监督。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年度检查、查处退出等制度,形成登记审批、日常监管、信息披露、公共服务等各环节信息共享、工作协调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律性,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六)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民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深入持久地开展经常性国防教育,积极拓展军民融合发展领域,广泛凝聚军民力量,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和“丝绸之路双拥文明线”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军地援建“双十工程”,加大拥军优属力度,解决驻张部队官兵生活、工作、学习难题,力争“十三五”期间,扩大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成果。

2.完善优抚保障体系。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优抚政策,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待遇。按照民政部统一安排,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对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健全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推行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逐步改善优抚对象住房状况,使符合条件的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享受危房改造待遇和保障性住房待遇。加大烈士陵园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做好李先念拴马桩及零散烈士墓维修改造和倪家营红西路军总指挥部旧址修复保护工作。

3.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及时足额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着眼“全民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强化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省政府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积极扶持自主就业创业。积极稳的妥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

(七)社会事务管理

1.加强殡葬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和示范引领,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推进殡葬改革,精准划分火葬和土葬改革区,提高遗体火化率,推行骨灰或遗体规范集中安葬,倡导骨灰存放、小型墓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大乱埋乱葬和墓位面积超标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2.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巩固3A级婚姻登记机关成果,规范婚姻登记,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完善婚姻信息数据库,实现与省民政厅、民政部婚姻信息数据交换。规范收养登记行为,建立收养家庭评估制度,健全收养登记电子视频档案。

3.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积极主动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返乡救助等救助服务。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信息数据库,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关爱保护和服务工作。

4.完成地名普查加强边界管理。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快普查成果开发应用与转化。积极开展“平安和谐边界”创建活动,全面完成第三轮县级界线联检任务,积极做好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妥善调处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维护界线地区社会稳定。

5.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和教育,“十三五”末,全县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500人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50人以上,确保每个社区有1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工作人员在职在岗培训率达到100%以上。强化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

(八)重点项目建设

1.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投资625万元,占地面积11亩,建筑面积2325。8平方米,其中:主体工程三层楼房1905,附属工程餐厅和康复中心420。4,设置床位80张,配套完善室内外设施,改善黑河沿岸四镇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条件。

2.临泽县殡仪馆。投资962万元,占地面积72亩,建筑面积4627平方米,设办公生活区、殡仪服务区、吊唁区、骨灰存放区4个区域,解决城区及周边丧主办理丧事无殡仪服务场所的问题。

3.临泽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投资300万元,在临泽县殡仪馆南面修建占地面积627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房,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并配套完善道路、供排水、供电、绿化等基础设施。

4.沙河养老福利服务中心。计划投资1000万元,在惠民社区旁边,新建沙河养老福利服务中心一所,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花园式福利中心,设置床位150张,配套相应设施,保障公路沿线沙河、新华、倪家营三镇五保对象供养问题。

5.红西路军总指挥部旧址修复保护。规划占地面积195亩,已征地45亩,流转土地150亩,完成总投资530万元,建有车桥、大门、停车场、模拟碉堡、红西路军总指挥部、兵工厂、田间透水砖道路、石头路面,木栈道、景点介绍牌等。

6.丹霞大景区梨园新村养老福利服务中心计划投资300万元,收购梨园新村用地用房面积1000,收购价2500。00元/,粉刷装修房屋和配套完善设施400万元,建设丹霞大景区梨园新村养老福利服务中心,为丹霞大景区周边及前去旅游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旅游娱乐、医疗养身、保健康复等服务。

7.红色遗址景区建设。依托烈士陵园、梨园口战斗遗址、汪家墩战斗遗址、三道柳沟战斗遗址等红色历史资源,实施烈士陵园改造提升行动,红色遗址保护恢复遗址,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整体层次,增强吸引力。

四、保障措施

(一)建设法治民政

以推动出台规范性文件为重点,以提高执法水平为核心,以完善法治监督机制为手段,以加强普法工作为基础,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提高民政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完善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敬老院、福利院规范化管理、社会工作者行为规范等各项管理制度,使民政工作管理高效、规范、有序。梳理、强化规范执法程序、标准规范,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规范民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民政信息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培训,提高各级民政干部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能力。

(二)深化民政改革

适应信息化时代的需要,大力加强民政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广泛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深化民政改革的成功做法和有益探索,取长补短,加快自身发展;加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协作,推进民政改革与社会保险、扶贫开发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兼容配套,不断放大民政社会效应。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真正使“互联网+”成为民政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量。

(三)强化资金保障

科学建立政府对民政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和不同层级政府间的分担机制,加大财政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等项工作的投入力度,对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区划地名、婚姻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组织建设等项工作列支专项工作经费,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着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鼓励民间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加强民政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干部开拓创新、综合协调、科学发展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开创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强化人才支撑,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改善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民政干部业务素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五)狠抓工作落实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抓落实的操作性。注重抓薄弱问题的解决,经常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强化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把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发展的制约瓶颈,分析原因拿出对策,逐步加以解决,不断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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