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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索引号
620723050/2022-0009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9-05
是否有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根据《张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委发〔2022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着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临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规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临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优化政府职能。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推动各部门全面依法履职。严格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优化编制资源,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2.深化权责清单管理。制定《临泽县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4.强化行政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分类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标准,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5.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聚焦项目建设,涉企、便民服务,扩大“不来即享”覆盖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异地代收代办”,实现高频事项“跨省、跨市通办”。优化整合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临泽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工作机制。依托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平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7.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从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或有关专家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8.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临泽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广泛听取相关利益群体意见建议,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

9.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机制,建立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快“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1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整治。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保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

1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

1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行柔性行政执法,制定、公布并依法实施“两轻一免”执法清单,广泛运用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并济。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广泛开展以案释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4.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等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

15.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与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应急举措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

16.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镇、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参与应急救援。深化平安临泽建设,通过网格员、楼长、平安中心户等群防群治力量,及时消除事故灾害隐患。(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委政法委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7.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广并固化“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

18.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构建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规范行政裁决程序,依法履行行政裁决职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

19.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建立县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及执行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

20.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出庭应诉情况列为法治政府考核内容。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主动履行法院裁定判决。(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21.形成监督合力。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群众、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动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督查相结合。(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党委、政府)

22.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依法组织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各镇、各部门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23.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全覆盖的行政执法体系。依托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动形成数字监管新格局。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考核、考评直接或变相挂钩。(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

24.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和结果公开,2023年建成全县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宣传解读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政策和改革举措,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25.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等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政府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

治政府

26.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推进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积极推进覆盖面广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27.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安全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信息的同时,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28.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监管事项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结果可追溯。积极配合建设国家和省市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力争2022年年底前实现与省市级监管平台数据联通汇聚。(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其他部门,各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各镇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工作。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指标体系,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各镇、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列为督查重要内容,列入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范围,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坚持把民法典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把法治教育纳入各镇、各部门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政府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建设,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政策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政策研究,不断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成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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