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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委一号文件有关强农惠农扶持政策考核验收标准

发表日期: 2022-05-16 17:15 编辑录入:临泽县发改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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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提升粮食保障能力

对种植小麦、实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的经营主体和农户,每亩给予补助350元(含种款补贴)。

二、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一)做强玉米制种产业

1.对新建的种子生产加工企业(种子加工项目),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给予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购置税)2%、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玉米制种企业新培育并通过国家级、省级审定的新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3.对获得国家新品种保护权、品种登记并取得证书、专利证书的企业,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品种审定和品种保护、登记不重复享受)。

(二)做大草畜产业

1.“对新建存栏规模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和牛、肉牛养殖场,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0万元。

2.“对新增能繁母牛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每头给予补助500元,并免费提供优质冻精2支。

3.“对新建存栏规模2000头以上、4000头以上的生猪育肥场或600头以上、800头以上的母猪繁育场,分别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30万元、50万元。

4.对新建存栏5000匹以上的马场,给予基础设施补助100万元。

(三)做精蔬菜产业

1.对新建智能温室用于蔬菜及其种苗生产的,数量达到20座、30座以上的,每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6万元。

2.对利用贷款项目资金新建的智能温室、连体钢架拱棚等农业设施用于蔬菜生产的,每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

3.对发展芦笋产业的,按照《关于鼓励支持芦笋产业发展的意见(试行)》规定给予补助。

(1)对在规划范围内,流转土地100-500亩、500-1000亩、1000亩以上连片建设芦笋基地且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人大户,经验收合格后,按每年每亩200元的标准分别给予2年、3年、4年的补助(包括种苗补助)。

(2)支持经营主体建设芦笋种苗繁育中心,对繁育种苗200万株以上一次性补助10万元。

(3)对利用日光温室发展芦笋产业的,给予每亩4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四)做优林果产业

1.对在规划区内新发展规模化葡萄、红枣基地1000亩以上的示范点,给予供水、供电、滴灌等基础设施补助20万元。

2.对在非耕地新建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临泽小枣标准化示范园的,分3年每亩给予补助1500元。

3.对在非耕地营造防护林并发展红枣、葡萄、枸杞、梨等特色林果基地和林下种植的经营主体,给予林业贴息贷款扶持。

(五)做靓现代丝路寒旱农业

1.对在丝路寒旱农业规划区内新建高标准日光温室及4000平方米以上的连体钢架拱棚,面积达到300亩以上的示范点,每亩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万元。

2.对新建200平方米以上的工厂化生产车间、500平方米以上的钢架大棚进行食用菌立体栽培且带动农民入股投资达到100万元的,每座分别给予补助1.5万元、1万元。

3.对利用林地、灌木植被地等闲置资源发展食用菌生产10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补助1000元。

4.对当年生产食用菌3000吨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

5.对建成菌渣机质厂进行菌渣利用,年处理菌渣2000m³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

三、实施农业品牌创建行动

1.对新取得农产品地理标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在生产环节推广使用,并具备一定产地和产品规模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补助。

2.对新取得‘甘味’农产品品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并通过验收、运行正常的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1.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产业联合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2.对评选为国家、省、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3.对评选为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

4.对通过设立体验馆、直营店销售本地农特产品的商贸流通经销企业,给予销售额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对新建收购加工脱水、速冻或冻干蔬菜的企业,产量达到2000吨以上的,给予补助10万元。


编辑:刘  锦

审核:李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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