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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表日期: 2023-08-17 16:25 编辑录入:临泽县发改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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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新引进投资额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合同利用外资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经认定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领导包抓和协同推进机制,制定“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张清单”推进方案,优先给予土地供给、财政奖补、要素保障等支持。

二、加大省级统筹力度,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优先保障省级重大招商项目所需用地,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以出让方式供地,受让人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有困难的,可以分期付款。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全面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有条件的项目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

三、全力保障省级重大招商项目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供给,保证水电气暖按期接入。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用户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减轻重大项目建设成本。全面放开省级重大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交易上网电价由发用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支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内企业集体与发电企业开展交易,降低交易上网电价。

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开发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开展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节能评价等区域评估。评估报告5年内有效,由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

五、加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对招商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有需求且符合基金投资条件和范围的新投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申请由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给予不低于注册资金10%的股权投资。

六、对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循环经济并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对部分地区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税收优惠政策。


编辑:刘  锦

审核:李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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