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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兜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发表日期: 2024-04-19 11:51 编辑录入:临泽县管理员 来源:临泽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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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24年4月18日

访谈嘉宾:临泽县民政局局长汪莉

访谈主题: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兜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邀请到临泽县民政局局长汪莉就“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兜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下面,就请汪局长向网民朋友们介绍一下,我县民政领域兜底保障工作的总体情况

汪莉:总体来说,我县民政部门主要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有效衔接政策、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织牢兜底保障网几个方面着手,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4年以来,为1.19万名困难群众发放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金1626.27万元,其中为7694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285.61万元,为552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和护理费164.17万元,为89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43.66万元,为3484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补贴132.83万元。一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推动低保扩围增效。在构建分类分层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上,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实时共享,优化线下数据互通机制,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预警作用,真正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救助一户、动态清零一户”持续推进“单人户施保”“低保渐退”“就业成本、刚性支出扣减”等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坚持经济状况核对与入户走访相结合、线上预警与线下核查相结合、主动摸排与认定帮扶相结合,推动社会救助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力促低保扩围增效落实落细。通过精准调查摸底、动态走访了解、分类梳理、准确掌握、摸清底数,夯实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主动发现困难风险,立即响应并逐个研判,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相应救助帮扶,确保救助更加及时二是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低保差距。通过优化资金使用和动态监测调整、深化改革等措施,开展社会救助城乡统筹试点工作。目前,已连续两年在省市一、二类低保标准基础上提高两个百分点,全县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月人均7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69%以上(即农村一类低保由省级标准465元/月提高到483元/月、二类低保442元/月提高到459元/月)。探索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城市和农村按同一流程、同一条件申请受理严把低保对象入口关,只要出具在本县内居住一年以上的有关证明和户籍材料,即可自主申办社会救助业务,在县内彻底打破申办社会救助的乡镇“隔阂”和户籍“壁垒”,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提高综合救助“含金量”。试点开展以来,农村户籍纳城市低保165471人,城市户籍纳农村低保824人,外县户籍纳城乡低保931人,实现社会救助常住地申领、县域内通办。三是打造多元化救助模式,提升救助服务质效。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调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参与,形成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社会力量帮扶有效衔接、高效联动的“大救助”格局。拓展救助服务内容,通过“资金+物资+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全县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关爱探视、家务清洁、衣物清洗、健康管理等居家上门服务。发挥社工、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优势力量,各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助学、助农等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加强急难型临时救助,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补齐相关手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突破户籍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统一实施临时救助,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走上“快车道”。积极推行“跟进救助”,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方式,对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后,跟进了解受助群众的家庭生活状况,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及时帮助困难群众进行申请或向相关部门协调提供转办服务,确保救助不断档、政策不留白。至目前,为480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271.86万元。

主持人:今年全国两会对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民生问题提出了许多新任务、新要求。请您就“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防止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谈一谈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汪莉:一是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科学确定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适度增加保障人数。加强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履约监管,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形成“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巩固拓展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成果,规范完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经济状况评估认定,落实单人户保、低保渐退、财产豁免、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积极推进家庭经济状况异地协查。持续开展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工作,实施临时救助与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就业政策、失业保险政策有效衔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实践。二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全面做好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健全监测帮扶机制,确保及时预警、查访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给予相应救助。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及时录入、更新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信息,推动将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人员延伸,形成梯度救助格局。三是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救助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落实中央和省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救助帮扶各项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救助帮扶范围。研究制定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甘肃一键报贫”申报农户等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帮扶范围,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精准对接慈善力量,有针对性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帮扶。四是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完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优化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救助个案问题。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加强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和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公布救助对象相关信息、申请程序和政策措施,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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