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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打赢碧水保卫战

发表日期: 2019-08-16 09:07 编辑录入:张敏凤 来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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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19年8月15日

访谈嘉宾:临泽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张福

访谈主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打赢碧水保卫战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临泽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张福就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有关情况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下面有几个问题请张局长向网民做一下介绍。

问题1: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我县是如何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

张福:我县2017年5月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总体部署,制定印发《临泽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临泽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临泽县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对黑河、梨园河2条主要河流,小东沟河、直河等28条山洪沟道建立河长制,对鹦鸽嘴、红山湾、锁龙潭等14座湖库建立湖长制。以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已全面建成,共设置河长133名,其中:县级河长5名,镇级河长14名,村级河长114名;湖长19名,其中:县级湖长6名,镇级湖长5名,村级湖长1名,业主湖长7名。健全组织机构体系,成立县河长制办公室,落实办公场地、人员、设备和经费,制定《临泽县河长巡河制度》《临泽县河道巡查保洁制度》《临泽县河湖巡查监管制度》等14项制度。2018年4月我县河长制通过省、市河长办验收,2019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第三方评估组对甘肃省河湖长制工作成效进行了总结评估,给予了充分肯定。

问题2:河湖长制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有哪些?

总体目标:建立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实现县、镇、村三级河长全覆盖。推动县、镇党委、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湖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湖保护管理体制,构建“党政齐抓、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治、水陆共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到2017年底,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水体问题;到2018年底,全面消除黑臭河、垃圾河,全县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在一级水源水标准内,河湖水质和水环境得到显著提升。

重点任务:一是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二是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库排污口。三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加强河湖日常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和非法采砂,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和弃料,对非法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四是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针对河湖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分类整治。持续开展“清河、洁水”行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治理力度,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五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黑河、梨园河等河湖(水库)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岸线,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六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湖区、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开展河湖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七是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库动态监管。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问题3: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怎么样?

一是河(湖)长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深入河流现场调研,沿河徒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相关部门整改。在县级河长的示范带动下,镇村两级河(湖)长也对各自负责的河湖开展经常性巡查。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4840多次,其中:县级河(湖)长巡河(湖)25次,镇级河(湖)长巡河(湖)298次,村级河(湖)长巡河(湖)4520多次。同时,积极创新巡查机制,引进无人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河道,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农业面源污染、非法采砂、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有效得以整治。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行动,对全县入河排污口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水质监测和日常运行监管。积极推动城乡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2处,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中水用于生态绿化,中水回收利用率达到62%。开展河湖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河道、水库、山洪沟道、塘坝、沟渠等清理整治,累计清理垃圾漂浮物1130多立方米。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联合县检察院开展执法检查,对河道、堤岸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排查整改销号“四乱”问题39个,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三是实施生态工程,开展综合治理。始终坚持对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秉持,做到“建一处工程、成一道风景、美一方环境”。完成黑河干流大沙河流域综合治理与保护工程,建成生态护堤2公里,生态蓄水溢流坝11座,生态蓄水区3处,新增水域面积28.97万m2。建成双泉湖湿地生态补水工程输水渠道8.79公里,渠系建筑物45座。推进大沙河至双泉湖湿地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完成水系渠道8.5公里,修建生态蓄水池8座。实施14万亩生态公益林供水工程,完成生态输水渠10.8公里,修建调蓄池8座,各类建筑物56座。逐步构筑起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滨水生态景观,形成河湖库相通的水循环系统,不断提升河湖生态功能。

四是确定管护界线,修复水域生态。开展黑河、梨园河划界工作,埋设河道管护界碑57块,界桩2200个。坚持自然修复为主,构建黑河大林带和梨园河生态带1.1万亩,形成生态景观长廊,切实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建成黑河高崖水文站地表水水质监测站1处,加强水质监测,黑河、梨园河2个水功能区及黑河六坝桥国家考核断面、蓼泉桥省级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水环境质量》Ⅲ类优良水质目标要求。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水质100%达标,确保饮水安全。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面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开展河长制专项督查2次,下发督办通知28份,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任务。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书,按照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标准和《临泽县河长制考核制度》,对各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2017年、2018年,市河长办对我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六是加强舆论宣传,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环境日”、乡镇赶集日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0多份,悬挂横幅标语50多条。聘用河道巡查保洁员41名, 分段划定责任区,对河道进行定期巡查保洁。在重点河段设置河长公示牌121块,湖长公示牌14块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74名,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河小青”志愿者行动,逐步形成广大群众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问题4:下一步我县将如何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切实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

一是扎实推进河湖管理范围确权工作。将河湖岸线划界确权登记作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和镇,做好全县的河流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二是规范管理已建入河排污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更新改造,加快实施黑河湿地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及环境综合整治与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及运行维护,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促进农村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从源头抓起,大力推广节水技术,严控地下水开采,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大力整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逐步实现河湖“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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