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颁发
12月5日,临泽县自然资源局颁发了全市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采矿权“权证分离”制度在张掖落地,实现了矿业权管理从“审批登记”到“物权登记”的转变。
此次颁发的甘肃金锐合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临泽县板桥镇大喇口建筑用石料矿不动产权证书,详细明确了矿产资源的坐落位置、开采区域范围、面积大小、开采矿种类型以及有效期限等关键权利信息。从法律层面而言,它赋予了矿业权作为财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实现了矿产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清晰分离,确立了矿业权坚实的物权法律地位,为矿业企业送上了一颗“定心丸”,让企业能够安心投入生产与发展。

甘肃金锐合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金亮:“拿到首本证书真是非常荣幸,这本证书给我们矿山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权益更有保障了。”
长期以来,我国矿业权管理采取的是“一证载两权”制度,勘查、开采许可证同时承载物权和行政许可权两项权利,这种模式存在权属边界模糊、企业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自2025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式施行以来,临泽县自然资源局优化审批登记流程,精简审批要件,实现矿业权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在程序、信息和发证环节的有机衔接,从权证登记、过渡期政策咨询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确保企业“申一次、领两证”,切实提升了行政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推动新旧制度无缝衔接。

临泽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干部未开懋:“此次颁发的矿权不动产权证书是矿业权登记制度实施重大改革后发出的首批权证。县自然资源部门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矿业权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能,努力打造更加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为矿业企业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全力助推矿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202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对矿业权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重构,矿业权实行“物权登记”与“行政许可”分离的管理制度。矿业权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获得不动产权证书,体现物权属性;而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则作为行政许可证书,单独颁发,体现行政管制属性。分离后,矿业权的物权属性得到强化,企业产权确认、资产抵押和市场交易更便捷,同时行政监管聚焦于勘查开采行为合规性,有助于构建更加规范、高效的矿业营商环境。(汪永凡 未开懋)
编辑:史雪婷
责编:魏红光
审核:徐 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