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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广旅游局以法治为纲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与利用高质量发展

发表日期: 2025-10-31 17:50 编辑录入:临泽县委办公室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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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压实文物保护法定责任。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及中央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泽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及第一责任人的通知》等制度文件,依法划定并公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加力健全县、镇、村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不断完善与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的联动,定期开展会商与联合检查,形成协同高效的文物保护法治合力。持续夯实依法保护工作基础。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法律原则,统筹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积极争取并落实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共计3638万元,有序实施汉明长城(烽燧)保护修缮、红西路军战斗遗址保护展示等19项重点工程,全面完成165处长城及省县级文保单位的保护标识碑和文物安全责任公示牌制作安装,补充设立长城界桩56处,新建防护围栏2.32公里,成功完成全县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保护范围的现场测绘,成果已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依法统筹文物保护协同发展。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关于建设工程和文物保护的规定,执行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强化各类项目用地的文物审查,累计审查涉及文物资源项目用地11宗,高效构建并运行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将文物保护核查依法前置到风电光伏、高标准农田、矿山及交通等项目立项与规划环节,提前识别并规避文物安全风险,同时加强对工程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指导建设单位履行文物保护程序,确保项目建设依法合规推进。高效落实法定文物普查任务。制定印发《临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人员组建普查队伍,并配合第三方技术单位全面推进普查工作,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0万元予以保障成功完成普查不可移动文物176处,其中复核“三普”文物113处,新发现63处,灭失1处,各阶段任务均按时按质完成。(王丽媛、何秀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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