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引领,凝聚法治合力。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18项,引导各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刻认识述法工作的重要性,将述法作为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的有力抓手。每年年底结合年终考核,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界定述法对象、框定述法内容、明确述法格式、细化述法程序、量化述法指标,规范述法工作流程。督促71名“关键少数”发挥好“头雁”作用,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进行全面“体检”,以“述”促责,以“述”促干,连续4年实现述法工作制度化、全覆盖,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创新述法形式,提升工作实效。创新述法形式,积极采取“书面+台面+媒体”多元述法形式,探索建立述法报告预审制度,确保述法报告能够全面、准确地展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突出工作成效与问题分析。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上,12名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县委主要领导逐一点评、指出问题、提出要求,为其他干部树立榜样。同时,全县7个镇、54个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全面总结法治建设工作。在“法治临泽”微信公众号,开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栏目,选取24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述法报告进行“线上晾晒”,将述法由“纸面”推向网络“前台”,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使述法工作更加透明。完善“述”“考”联动,确保责任落实。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年度考评指标体系》,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作为年终述法的重要内容,使述法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紧密结合,促使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把述法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内容,对述法中发现的问题与法治督察发现的问题一并整改,实现“述、评、督、责”有机融合,将述法制度的“硬约束”转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范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