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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提升乡镇纪委案件质量

发表日期: 2022-05-13 17:55 编辑录入:临泽县委办公室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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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聚焦乡镇案件审理质效问题症结,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破解和提升路径,通过学习培训、业务指导、室组地协作、案件评查等措施,着力提升基层纪委案件质量水平。一是学习培训提能力。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围绕案件审理实务、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日常监督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同时要求纪检干部将自我学习融入到日常办案过程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业务本领,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针对换届后新任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薄弱问题,分批选派乡镇纪检专干到县纪委监委相关业务室跟班学习,通过以老带新、面对面传授、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强化实战练兵,迅速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二是业务指导促规范。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要求和保障案件质量、统筹执纪平衡原则,加强业务指导,严格对乡镇纪委报送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审理前,设置形式审核环节,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补充完善,把好案件入口;审理中,组成2人以上的审核组,按照“二十四字”标准,全面审核乡镇纪委报送的案卷材料,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重新审查,严格案件审核;审理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反馈评查结果,督促整改相关问题,做好案件处理的后续跟踪检查,以保证案件质量。三是“室组地”协作创机制。将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与全县未设立审理部门的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纪检监察工委、7个镇纪委监察室划片分成六个案件审理小组,镇纪委自办的案件进入案件审理阶段时启动联动审理程序,由镇纪委提出“室组地”联动审理申请,报委机关联系室、案件审理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开展联动审理,审理内容、审理程序、审理方式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审理工作要求及规范,联动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采用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确保联动审理工作提质增效。四是案件评查保质量。对2021年省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同时,以整改促提高,要求各镇纪委对2021年5月以来查办案件围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手否合规,执行是否到位,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自查自评,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案件质量精益求精。(县纪委监委  倪静、张国茂)

编辑:王兴银

审核:王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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