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张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临泽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临泽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或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临泽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5522105,电子邮箱:linzehuanbaoju@163.com。
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临泽县).wps
中共临泽县委 临泽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