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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26-03-16 18:01 编辑录入:临泽县管理员 来源: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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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推动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及早就业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县2026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及岗位

(一)见习单位范围

见习单位必须是临泽县内,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纳入:

1.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2.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3.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4.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见习岗位人员范围

甘肃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岗位设置必须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期限及见习待遇

见习时间自见习人员与单位签订见习协议的当月起计算,以实际在岗见习时间为准,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满3个月后,一次性发放前3个月见习补贴,之后按季发放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临泽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2080元/月),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县财政按照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单位将见习人员安排到其他单位见习的不得享受补贴。

三、申报程序

(一)见习单位申报:见习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开发见习岗位,并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县人社局接到申请后,根据就业补助资金支付情况、用人需求和培养能力等因素,确定见习指标。见习单位申报见习计划时,需提供详细的单位情况介绍,填写临泽县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提交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可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通过钉钉传报电子版。

申报见习岗位时用人单位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wsbs.rst.gansu.gov.cn/publicservice/home),法人办事注册登录→见习单位申请提交人社部门审核→发布见习岗位提交人社部门审核。

(二)见习人员申报。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6-24岁失业青年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县人社局二楼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

毕业生或失业青年如果要查询见习岗位,请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办事我要查(见习岗位)见习岗位查询(大厅)在线办理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即可。

申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30日。

申报地址: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楼大厅(临泽县滨河路113号)

联系人:李玉梅张艳

联系电话:0936-5520201     15569967400(钉钉同号)

附件:临泽县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wps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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