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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红西路军临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公告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划定红西路军临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为122144.78㎡(不动产权证宗地面积),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红西路军临泽烈士陵园保护面积及保护范围界址点公示表.docx
临泽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