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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发表日期: 2025-07-31 15:18 编辑录入:临泽县管理员 来源: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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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现将高校毕业生三个政策清单公布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

()就业补贴类

1.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支持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以及愿意在临泽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除教育局、卫健局之外的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各镇卫生院;学校、幼儿园),社区、基层站所等(基层站所指除派出所之外的乡镇司法所、水管所、市场监管所、税务所、财政所、畜牧兽医站、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省财政给予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判断标准。(咨询电话:0936-5520201)

2.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按照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单位每月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临泽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月)。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 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满3个月后,一次性发放前3个月见习补贴,之后按按季发放见习补贴。(咨询电话:0936-5520201)

(二)鼓励创业类补贴

3.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

补贴标准:可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具体内容以每年的公告为准)。(咨询电话:0936-5520201)

4.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在我县注册运营5年内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人员3人及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的,市场主体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咨询电话:0936-5520201)

5.创业担保贷款

为在临泽县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咨询电话:0936-5520201)

6.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的省份,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政策执行至至2025年12月31日。(咨询电话:0936--5520262)

7.职业技能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由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咨询电话:0936-5520201)

(三)社保补贴类政策

8.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照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 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超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咨询电话:0936-5520201)

9.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对超 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咨询电话:0936-5520201)

二、就业创业服务

10.档案管理服务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接收、档案转出、档案查询等服务。开通档案转递线上办理服务,毕业生登录“甘肃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可跨地区、跨时限实现档案接收、转出等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936-5520201)

11.就业求职服务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各类就业信息,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等。在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和宣传答疑服务,并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求职登记,将毕业生基本信息、求职需求、就失业状况等录入甘肃人社公共就业平台;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毕业生线上可通过甘肃如意就业网(http://ggjyfw.rst.gansu.gov.cn)、甘肃人才网(http://www.gszhaopin.com)、张掖就业创业网(WWW.CHZYJYCJ.CN)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获取岗位信息,临泽县人力资源市场抖音获取岗位信息,线下可通过参加“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专场活动"“百日千万专项招聘"“金秋招聘月”等招聘会现场与用人单位双向对接。(咨询电话:0936-5520201)

12.就业援助服务

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定期组织“就业援助月”等援助活动,帮助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我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扶持。(咨询电话:0936-5520201)

三、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临泽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936-5520201

临泽县劳动力市场中心        0936-5524918

临泽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936-5520262

临泽县东关街社区            0936-5300006

临泽县乐民社区              0936-5522371

临泽县颐和社区              0936-5568218

临泽县沙河街社区            0936-5522167

临泽县惠民社区              0936-5568958

张掖市大地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莎莎    联系电话:13399447109

甘肃新北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嘉伟    联系电话:15593616333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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