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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李永春同志请辞政协临泽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5年7月2日政协临泽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调离本县,经本人申请,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李永春同志辞去政协临泽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政协临泽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