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引导激励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和社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经研究,启动2025年度临泽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度县级科技计划分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及科技创新人才计划4个类别。同时,结合我县科技创新和项目管理工作实际,2025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财政资金资助项目基础上,新增设自筹经费项目(简称“B类计划”)。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重点围绕全县高质量发展战略需求,着力在凹凸棒石(新材料)、通用航空、风光电新能源、现代种子、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等优势特色产业领域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形成标志性产品,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科技支撑。支持额度20万元。
(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产品研发、试验推广等公共科技活动,着力解决制约重点产业发展及社会公共领域发展的的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等问题。包括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3类。单项支持额度10-20万元。
1.工业领域: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能源、新材料、数字信息、高端装备、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军民融合、资源回收利用、农畜产品加工、矿产资源、氢能与新型储能、人工智能及装备制造等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应用。
2.农业领域:重点支持开展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现代种业、农业资源与环境、高效种养及产业提质增效、家畜健康养殖和疫病控制、“甘味”农产品品质提升与产业链延长、农机装备与智慧农业等。
3.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卫生健康、生态环保治理、生态节水及地下水超采区与修改、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等技术的研发示范应用。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主要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活动开展等布局。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企业研发能力提升2类。
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创新。鼓励并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项目。单项支持额度10万元。
2.企业研发能力提升专项: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研发活动,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和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健全研发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单项支持额度5万元。
(四)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支持科技创新人才、科技特派员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和工作实践中发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及工艺操作难题,开展技术交流、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传技带徒等。单项支持额度2-5万元。
1.科技特派员专项: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牵头,围绕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中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技研发、技术服务等,研究示范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支持建设一批提供技术示范、成果转化、技能培训等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发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乡村振兴主导(特色)产业综合效益。
2.人才引进培育专项: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普基地围绕创新平台建设、科普宣传等方面,开展高层次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引进培育;支持我县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人才、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及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围绕工作实践中发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五)自筹资金项目(B类计划):由企事业单位自筹科研经费,自主选择科研课题并开展相关研究,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管理,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推荐,经评审论证后择优列入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农业领域:重点支持现代种业、戈壁节水生态农业、绿色蔬菜、现代畜牧业和智慧农业方面开展技术研究。生态环境领域:重点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污染防治、减污降碳关键技术、荒漠化综合治理、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等技术研究。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支持常见多发病临床研究需求,疾病精准化预防、诊断、治疗等关键技术研究,中西医多学科协同攻关,中医药传承与诊疗体系研究等;支持医康养临床理论及评价关键技术攻关。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县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研发投入、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管理运行规范。
2.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项目自筹经费总额与财政经费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在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项目负责人无违纪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项目承担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诚实守信,有健全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配套支持项目实施的能力和落实配套经费的能力,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项目紧密结合我县产业发展技术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4.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或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开展创新性研究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市级、县列科技计划项目且单尚未结题验收的、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不得申报。项目主要承担人(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前2名)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超过2项的,不予支持。
5.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省市县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到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经申报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科技特派员申报项目应经所在镇、单位审核后择优推荐。
(1)2025年度临泽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产学研合作协议、项目主要研发人员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归属、科技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新产品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
(4)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研发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表等。
五、申报要求
1.各镇、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筛选,严格审核推荐上报,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择优推荐申报1个项目。
2.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其中第一年度绩效完成率不低于60%;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期提交绩效自评情况及佐证材料。项目的其他申报条件、实施及验收工作均参照《临泽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申报项目或申报材料存在造假情形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4.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5.项目申报单位已获省、市、县级财政资助的研发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以及项目研究内容与已获省、市、县级财政资助的研发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研究任务存在大部分雷同的,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县科技计划中的立项资格,并纳入相应的科研项目信用管理。
6.项目申报资料(含附件)一式2份(附电子版),装订成册后于2025年7月25日前报送至县科技局办公室(种子大厦91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惠凌 联系电话:5521067
附件: 1.2025年度临泽县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需求表
临泽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