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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专项整治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25-04-22 22:36 编辑录入:临泽县管理员 来源:临泽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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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专项整治结束后进行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

县城区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商业街、学校周边、医院周边、集贸市场周边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1.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方向有序停放在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等合法停车区域内,不得压线、跨位、逆向停放。

2.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需在指定区域内整齐停放,不得随意占用机动车停车位,也不得妨碍行人正常通行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3.严禁机动车辆在未施划停车位的人行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交叉路口、斑马线上以及其他明令禁止停车的区域随意停放。

(二)乱摆摊设点整治

1.所有流动摊贩应自觉进入合法设置的集贸市场、便民疏导点等规定场所内经营,遵守相关市场管理规定,保持经营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所、桥梁、木质栈道区域擅自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

3.严禁在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人流量大且易造成交通拥堵的场所周边违规摆摊,影响公共秩序和交通安全。

四、整治措施

(一)在专项整治期间,执法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车辆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对于违规停放的机动车,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乱摆摊的流动摊贩,执法人员及时进行劝导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于多次劝导仍拒不改正的,将依法暂扣其经营物品及工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同时,将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长期占用公共场地无人使用、维护的机动车(简称“僵尸车”)清理活动,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如您名下车辆存在“僵尸车”情形,请在七个工作日内挪移处理,超期未处理将依法拖移。

(二)各经营商户应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乱摆摊设点行为;如有摆摊经营需求的,可向相关部门咨询申请合法经营场地。

(三)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车辆乱停放、商贩乱摆摊等违规行为和长期占用停车位的“僵尸车”,可通过拨打0936-5528313、0936-5527036进行举报,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城市的有序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共同营造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

特此公告!


临泽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临泽县公安局                

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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