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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缴采暖费的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本季供热工作现已结束,但至今尚有部分热用户仍未缴纳采暖费,造成城区供热燃煤、电、水等生产费用支付困难,严重影响了供热单位的正常运行,请未缴纳采暖费的热用户务必于4月30日前交清所欠采暖费。自5月1日起,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张掖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于恶意拖欠采暖费的热用户,我单位将采取法律手段依法追缴。
谢谢合作!
临泽县供水供热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