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提升财会监督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我局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单位
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计划表所列部门单位(见附件)。
二、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落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保证会计数据真实可靠,政府采购程序规范运行,提升我县会计信息质量。
三、检查内容
(一)单位内部控制方面
1.单位内部会计、出纳岗位设置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单位内部财会监督制度是否落实;
3.单位预决算编制及公开是否及时;
4.固定资产、往来款项管理是否规范;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有关情况。
(二)设置会计账簿方面
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否存在账外设账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三)会计核算方面
会计核算是否真实,信息披露是否完整,会计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政策是否前后一致,发生会计处理方法变更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方面
1.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或取得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2.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3.是否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
(五)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规定。
(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单位是否按规定严格审核项目支出,支出手续是否完备,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档案材料是否及时归档管理,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情况等。
(七)非税收入收缴方面
非税收入收缴是否合法合规,有无缓交、少交、不交或挪用非税收入的情况;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混用非税收入票据或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八)政府采购方面
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及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九)绩效管理方面
单位财务收支、项目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25年3月1日开始,9月30日前结束。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财会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36-5527175
临泽县财政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