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张人社通〔2024〕66号)要求,我局切实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安排,经初步审核,对符合稳岗返还政策的临泽县建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83户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拟补贴企业不符合稳岗返还政策规定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月23日,共7天。
监督电话:5525802 5520262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