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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三批)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24-10-29 17:35 编辑录入:临泽县管理员 来源:临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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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文件精神,推动实施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家具等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按照《关于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提质增效的通知》(甘设专责商务发2024〕7号)要求,面向全县征选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三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企业范围

13类家电和3类家装厨卫产品销售企业。

新增补贴商品品类。家电以旧换新增加空气能热泵(也称空气源热泵)、干衣机(含烘干机、挂烫机)、空气净化器(含加湿器、新风机)、电暖气(含电风扇)、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电炒锅、多功能烹饪机)、微波炉、电磁炉(含电饼铛)、蒸烤箱(含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空气炸锅)、消毒柜、茶吧机(含咖啡机、饮水机、制冰机)、破壁机(含豆浆机)、复印机、投影仪13类,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仍按一级20%、二级15%的标准进行补贴,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均按15%补贴。家装厨卫“焕新”增加吊顶、茶几、床头柜3类。新增品类补贴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二、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

()家电销售企业

实施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企业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3.企业经营稳健,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4.具备上门收旧、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5.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系统识别销售的家电产品。

6.参与企业能够为消费者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便于消费者申报补贴。

()家装家具销售企业

实施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在临泽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的企业。

2.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建材和家具家居专卖店,及在商业场所内非独立收银的销售门店。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家具销售企业还应具备免费上门收旧的能力。

4.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5.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

6.参与企业能够为消费者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便于消费者申报补贴。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务必于2024年1030下午4:00前到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116办公室咨询报名。

联系人:罗兴云  0936-5520785      

    附件:临泽县家电、家装厨卫补贴实施销售企业(第三批) .xlsx


                                                              

   临泽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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