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25日为集中征缴期,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参保对象: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在校大学生可凭学籍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三、参保缴费标准: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为每人每年400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670元。人均达到1070元。
四、参保资助政策: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分类落实参保资助。全额资助对象实行全额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实行差额征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具有多重困难身份的资助参保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行资助。
五、新生儿参保政策: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并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新调整政策机制
(一)待遇享受期和待遇等待期: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除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医保待遇。自本参保年度起,对未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规定设置居民医保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延长1个月(30日)。
(二)职工医保个账代缴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代缴参保职工近亲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并可支付已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七、缴费渠道
1.参保居民前往甘肃农商银行或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缴费。2.“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3.微信“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缴费”。4.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5.银行手机APP自助缴费。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在集中缴费期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
咨询电话:临泽县医疗保障局: 5520097 5530030
国家税务总局临泽县税务:5568305 5521323
临泽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泽县税务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