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和山区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如原责任人工作变动,由继任人接任,请各乡镇、相关部门及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山区河道管理工作。
附件:临泽县2024年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公示名单.xls
临泽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