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场临时停车管理秩序,有效缓解“停车难、行车难,停车乱、乱停车”问题,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及公共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根据张发改价格成本〔2021〕25号文件规定,现将文化体育广场停车场收费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实施时间:自2024年4月25日起实行无人值守停车收费
2.实施区域:文化体育广场
3.实施主体:临泽县建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收费标准:
(1)小型车:1小时以内收费2元/辆/次;超过1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24小时最高收费5元;
(2)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不收费。超过24小时按上述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临泽县公安局 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