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民政局 关于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年检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我局定于2024年3月31日至5月31日对注册登记的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凡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临泽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