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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服务组织公告

发表日期: 2022-06-09 14:34 编辑录入:临泽县管理员 来源: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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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新途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33号)要求,现就临泽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遴选服务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临泽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临泽县农村经营指导站

四、项目内容:玉米(含制种玉米)生产环节托管服务

五、申报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等证照齐全,经营范围中注明具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机服务”或“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等资质;挂牌经营,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市场监管部门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财务管理规范,具备一定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耕、种、防、收”单环节要求机耕农业机械不少于5台,航空植保机械不少于3台,机收农业机械不少于5台。被认定为示范性的农机合作社或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

(二)服务能力条件。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农机人员证照齐全。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农机具档案、农机手档案、服务合同、项目管理档案等资料。配备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管理系统,掌握农服平台的专业技术人员。农机操作人员持有效驾驶证和行驶证达100%。

(三)社会信誉条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社会反映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四)出具承诺书。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必须向申报部门出具承诺书,接受全面监管。

六、其他事项

(一)各镇要积极做好项目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项目申报条件,提供项目申报遴选材料(附件);

(三)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615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持以上申报资料的原件和1复印件报送至临泽县农业农村局6楼614室,原件核对后返还,逾期不予受理。

:牛建浩

联系方式0936—5521748

附件:临泽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遴选材料.docx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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