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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检察: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流程,筑牢管理“安全网”

发表日期: 2025-04-27 15:10 编辑录入:临泽县融媒体中心编辑 来源:临泽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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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临泽县人民检察院树立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聚焦关键环节,采取多项举措推动涉案财物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理论学习,把握工作重点。高度重视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关于涉案财物管理的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切实把握关于涉案财物的入库、保管、出库等具体规定,引导办案人员提升法律意识、效率意识、规范意识,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充分认识合法合理处置涉案财物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对于刑事诉讼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积极效果。

强化内外监督规范移交流程对公安机关或其他单位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在接收时严格审查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物品特征描述是否错漏、涉案财物与清单是否一致等,确保接收的财物与案件一一对应。加强移送法院的涉案财物监管,在案件移送法院前督促承办检察官及时制作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完善审批流程,切实保障涉案财物出入规范有序。拓展工作思路,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对于侦查机关移送的大额款项或大型、珍贵等不宜或不便随案移送的涉案物品,经与侦查机关协调,只进行文书移送,涉案物品继续由侦查机关暂为保管,有效避免涉案财物在移交过程中因保管或操作不当出现损毁、丢失等问题。

加强财物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加强涉案财物的信息化管理,对于登记入库的涉案财物,实行一案一登记,在录入2.0系统的同时建立涉案财物处理台账,详细列明物品数量特征、入库时间、在库状态、保存位置等,确保涉案财物处理台账与2.0系统涉案财物登记相对应、线上线下管理相一致。对于办案部门需调用涉案财物的,严格执行登记审批手续,督促及时归还。定期自查,规范运行,确保涉案财物管理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今年以来,涉案财物共入库102件,出库11件,现仍在库91件,以上财物均已录入系统并及时进行登记。(邢娇)

编辑:赵  棠

审核:贾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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