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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甜蜜恋爱?还是苦涩陷阱?

发表日期: 2025-03-25 14:53 编辑录入:临泽县融媒体中心编辑 来源:临泽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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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的你,看着身边的人出双入对享受二人世界,是不是也想拥有一场甜蜜的恋爱,由此走进婚姻的殿堂,而此时一位美丽温柔的女性正在靠近渴望被爱的你,心动了吗?

案情回顾

小帅是一个“单身狗”,闲来无事喜欢“刷抖音”,一天偶然看到小丽的视频,眼前一亮,于是发私信给小丽,没想到小丽当时就回复了,之后双方加了微信并见面,此次小丽对小帅嘘寒问暖,很快小帅就沦陷在“温柔乡”里,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但小帅没想到是,此刻一张大网正向他铺开。之后的日子里,小丽经常以购物消费、家中有急事、亲人生病等种种理由向小帅借钱、要钱,小帅每次都是有求必应,当小帅提出双方家长见面时,小丽却凭空消失,小帅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于是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被小帅视若珍宝的恋爱对象在他之前已经以谈恋爱结婚为名骗取了四位男士的钱财,小帅真正是“人财两空”。最终,小丽也因为诈骗多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锒铛入狱。

检察官提醒

网络交友有风险,谈情说爱需谨慎!在无法甄别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不可轻信其甜言蜜语和各种说辞,不要被突如其来的“爱情”冲昏头脑。请务必提高警惕,注意核实对方身份,避免落入“甜蜜陷阱”,一旦发现遭遇诈骗,请妥善保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并及时报警求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罗晓)

编辑:刘  颖

责编:魏红光

审核:贾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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