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检察:聚焦“三个重点” 抓实“三个管理”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细致审查案件,切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等要求贯穿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聚焦证据审查,提升监督质效。持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高效化、实质化运行,探索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同步介入、同步引导、同步监督、同步会商、同步治理“五同步”侦查监督协作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及时、规范开展取证工作,完善证据链条,保证提捕移诉案件质量。秉持实体与程序、配合与制约并重理念,聚焦证据收集审查,构建书面审查与自行补充侦查、调查核查相结合的亲历性审查工作机制,实现“在卷”证据审查向“在案”证据审查转变,从源头上打牢证据体系。加强关键证据复核,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夯实案件质量基础,重视证据分析比对,织密指控犯罪的证据体系,夯实案件证据基础,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聚焦案件评查,做好质量管理。加强法律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制作,开展优秀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以条线例会为平台,对文书进行晾晒和点评,督促提升办案主体自身能力。严格落实市院下发的《刑事检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质量标准,以各承办人自评、员额检察官之间交叉评查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对捕后不诉、撤回起诉等重点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逐案填写《刑事裁判文书审查指引表》并附卷备查,深入分析案件质量不高原因,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影响办案质效的“症结”,为科学决策和提升办案质效提供有力支持。
聚焦能力建设,压实司法责任。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会议研究把关审核作用,不断完善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强化员额检察官法律监督意识,落实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和备案审查机制。坚持管案与管人相结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司法办案责任与司法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等,强化检察管理与司法责任追究有序衔接,引导检察官当好高质效办案“第一责任人”,主动加强自我管理、自身监督,确保案件不出错,为案件质量把好关。(强旦索玛)
编辑:岩 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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