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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建筑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7-19 09:05:00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汲取近年吉林长春9.28”、河南安阳“11.21”、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等多地重特大火灾事故经验教训,按照省、市住建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甘建质202381号)等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11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建筑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及我省35条具体举措,紧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确保全县建筑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施工企业要重点做好生产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以及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临时用房、临时设施布置要求。按规定设置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安全疏散通道、消防救通道和场地等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确保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达标、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不得在在建工程临时食堂、库房设置宿舍,保证满足现场防火、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救援等要求。

2.规范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厨房操作、锅炉房、发电机房、交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时用房等具有火危险的场所,按规定配备相应类型、足数量的灭火器,对即将到期或效的灭火器要提前更换。按规定设临时室外、室内消防给水设施,配足消防水枪、水带、软管、中转水等设备设施,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可以立即投入使用。

3.加强扩建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对既有建筑改建、建施工项目,要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严格按规定设置防火分隔,落实专人值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开展疏散演练等专门措施。对施工现场及邻区域内供电、供气等地下管线,要认真复核查验,并采取专项保护措施,避免施工损坏管线设施造成燃气泄漏、火、爆炸等事故。

4.做好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加强对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进场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验收把关,严禁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入场,对材料按计划限量进场,按规定分类规范存放。要从具备相应资质(燃气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的供应单位采购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等,充装单位气瓶标志标识、检验标志应齐全,不得使用过期和未经检验合格的设备,要留存有关凭证资料,保证气源可溯源性,瓶容器及其附应合格、完好、有效,严使用破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的容器,对瓶罐等碰撞、防倾倒、避免温、防暴晒、防静电等措施。使用燃气燃料的食堂,瓶罐应单独设置存间并加装燃气报警装置、紧急切断等安全装置,瓶罐等存放间应保持良好通风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对使用当中出现故障的瓶罐等应及时疏周边人群,设立警戒区,并通知供应单位或消防救等部门,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处理,严禁自行维修处理,严防事态扩大升级。

5.强化动火用气用电管理。工地食堂应按规定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事人员应经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上岗,建筑电工、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监护、验收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查验确认清理可燃物和落实防火措施。严防私拉乱接电线、随意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等违规用电行为,用电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并由专人上锁管理。

6.要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各企业要建立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密切联系气象部门,及时做好信息传输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大力整治违规作业问题

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紧盯违规施工及违规电气焊作业两个方面,开展重点督察。

1.违规施工方面。一是检查企业单位进行施工作业是否依法申领施工许可证,拆除工程是否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依法将拆除工程有关资料申报备案。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等问题。二是检查企业单位营业或使用期间,施工作业是否明确施工区和使用区的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管理,科学认真辨识管控风险,按规定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护、防火分隔等措施。三是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用营业、生产期间是否禁止动火施工。四是检查限额以下工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履行现场安全主体责任,将工程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操作证书的人员进行施工,明确并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和措施。五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带火花作业时,是否存在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的情况。六是检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是否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违规电气焊作业方面。一是检查企业单位是否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明确作业时段,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清理周边可燃物,按规定保持安全操作间距,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二是检查企业单位是否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是否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三是检查企业单位是否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审批前,是否对电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证件有效期和真伪进行核查。

(三)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预警和应急预案工作。企业要加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管理,严防因盲目赶抢工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做好对恶劣气候如大风、暴雨等天气的建筑施工安全预警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和减少恶劣天气带来的影响。要完善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值班制度,落实应急救援设备和相应物资,确保在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强化整治措施。一是强化督导检查。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自下而上开展集中督导检查,跟踪问效措施责任落实。二是强化挂牌曝光。行动期间,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重大消防隐患,切实起到震慑违法、促进整改的作用。三是强化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梳理汇总,依法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对有关单位依法关停、从严处罚,对责任人、管理人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强化约谈警示。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五是清理违规住人。加强“多合一”场所治理,对违规住人劝导搬离存在敞开式楼梯间的,改造为封闭楼梯间存在影响灭火救援逃生障碍物的,及时拆除。

三、步骤安排

本次全县建筑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检查、省市住建部门督察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从即日起,各企业要开展自查自改,认真执行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保留隐患整治全过程书面及视频影像资料备查。

(二)执法检查。我局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同步实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项目工地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并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导相关企业对照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对单销账”“清零管理”,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担当作为。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切实加强对项目消防安全状况的调研、分析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住建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项目实际细化专项整治行动标准和措施,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媒体宣传、显示屏播放等形式,让全体工作人员知晓、掌握行动的目的任务、标准措施,对标起底、对标排查、对标整治,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转变作风,履行职责。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确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着力提升住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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