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耕备耕期间抓好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重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春耕备耕期间抓好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
为切实加强全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巩固村庄清洁行动创建成果,综合整治农作物秸秆及废旧地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整体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上台阶、上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视存在问题,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受去年疫情影响,部分村、社生产经营主体及种植农户土地未耕翻,玉米秸秆和地膜未清理捡拾,已经清理出的废旧地膜随意堆放、弃置在田间、地埂、水渠、路边,并与田间地埂杂草和农作物根茬一起焚烧或掩埋,造成大气污染,严重影响农业生态环境。同时,部分村社还存在去年冬灌前未清理完成的残垣断壁、破棚烂圈和春节过后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严重影响人居环境整体形象。各村委会(社区)要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美丽宜居村庄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抓住春播前的有利时期,严格落实“12345”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机制,迅速组织开展春季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细化安排部署,强化督查检查,广泛组织和发动群众,集中行动,全力整治,确保集中整治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动员,加强源头管控
各村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社微信群、大喇叭作用,常态化开展“美丽庭院”创评、“红黑榜”曝光等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华镇禁烧工作制度》和《村规民约》的宣传,在全镇营造农作物秸秆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农户捡拾废旧地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清除残留地膜污染成为每个公民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行动。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户,特别是设施蔬菜种植户、土地流转大户、家庭农场、种子企业等规模化经营主体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耐候期大于12个月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坚决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销售、使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会同市场监管所、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等,加大督查力度,严厉查处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地膜以及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秸秆、废旧地膜的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私贩滥卖非国标超薄地膜的行为。
三、聚焦整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做好废旧地膜捡拾回收工作。各村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力做好废旧地膜捡拾回收利用工作。即日起,各村废旧地膜回收点要立即启动,安排专人,做好设备维护,继续按照1:10(折纯)的兑换比例开展“以旧换新、交旧领新”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各村要结合春耕备耕,充分组织发动村、社、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和地膜捡拾保证金制度,全面开展废旧地膜捡拾回收,田间废旧地膜捡净率要达到95%以上,捡拾出的废旧地膜,不得在公路、铁路沿线,田埂地畔,河道沟渠随意堆放弃置,不得焚烧或掩埋,特别是水渠、公路、铁路沿线的偏僻地域且容易忽视的盲点和死角,要全面排查清理,建立整改台账,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问题比较严重,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曝光。
二是持续清理生活垃圾。各村要针对春节过后,农户生活生产垃圾乱扔乱堆,垃圾斗清理不及时、农户院内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结合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行动开展,把国道沿线、高速公路沿线、兰新高铁、兰新铁路、村社主干道、村社边界和河道沟渠、田间道等作为整治重点,彻底清理整治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堆积点,简易垃圾填埋点、零星散落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整治堆乱乱放现象,做到规范堆放、有效利用,提升村容村貌。
三是落实秸秆“四化”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将秸秆“四化”利用作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持续抓好落实,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对春耕备耕期间新收割清理出和农田里随意堆放的作物秸秆,要继续采取集中堆放点堆放和打包码放的措施,组织农户进行集中打捆,统一堆放,不得随意丢弃、焚烧,坚决禁止秸秆乱扔乱倒、乱堆乱放、回院靠墙。各村要认真巩固去年秋冬季人居环境整治和年前农村重点区域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对高速、高铁、国道沿线历年秸秆集中打包码放的整治成果,坚决不允许发生前清后返、屡禁不止的现象。
四是集中整治残垣断壁。各村要紧盯高铁、兰新铁路、高速公路、国道312线,村社主干道、村委会所在地、房前屋后、渠系沿岸等重点地段,对长期无人居住或失去使用功能的闲置破旧房屋、残垣断壁、老式坑厕等影响村容村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建筑物,以及废弃遗弃的场圈、农业大棚、旧村址、旧学校等建筑开展摸底调查。要充分利用春耕备耕前的有利时机,制定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坦断壁工作方案,制定拆除时间表,明确拆除责任人,广泛动员群众,对废弃房屋、残垣断壁等进行全面拆除,确保辖区内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限期“清零”。对位置合适且实际需要的建筑物,要结合高质量住房建设和农房质量安全管控及建筑风貌提升,集中进行改造,彻底消除视野范围内的人居环境“顽疾”。
四、严格责任落实,禁止焚烧秸秆残膜
根据《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新华镇禁烧工作制度》第五条“违反禁烧行为的处罚,对违反禁烧规定的,由镇政府对事发地村委会进行处罚,扣发支部书记或主抓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包片村干部绩效工资50元,社长绩效工资100元;各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定,对当事人按照不高于2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可以扣发当事人人居环境保证金或直接进行处罚;对在铁路沿线和林地、湿地等重点区域发生焚烧,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是威胁到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制种企业、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大户和广大农户进行田间地头废旧地膜的清理、捡拾、交售、兑付工作。要按照村规民约规定,严格落实秸秆、废旧地膜回收保证金制度,将秸秆、废旧地膜捡拾与纳入村级当月目标责任书考核,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秸秆、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考核
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将当前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纳入村级重点工作任务月考核办法,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将发现的问题现场移交各村限期整改。各村要将县、镇督查检查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落实,逐一对号入座,靠实整改责任人,以事不过夜的精神坚决整改,实行挂牌销号,做到当日反馈、即时交办、限期整改,对工作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宣传报道,互相借鉴,扬先促后,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落地见效。对发现的焚烧问题及时通过微政群或微观新华微信公众号予以曝光,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切实把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