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泽县教育系统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泽县教育局文件
临教安发〔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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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临泽县教育系统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校园、沙河学区办公室,局机关各办室(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各安全责任区:
现将《临泽县教育系统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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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教育系统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临泽县委办公室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泽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94号)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重大安全责任“零事故”底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隐患排查专业化全覆盖,安全责任有形化真落实,问题整改精准化零容忍”为抓手,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要环节,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监管体系,突出综合治理,狠抓隐患整治,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安全保障,全力防范化解涉校涉生安全事故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校园安全源头管控
1.健全安全工作体系。成立教育系统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管责任体制机制,形成教育牵头、部门协同、师生参与、责任到人、响应快速、协调联动的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工作格局。完善并严格落实教育发展、改革、建设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坚决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办室、中心,各校园、沙河学区办公室)
2.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坚持安全第一理念,严把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关,加大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控制和安全管理新技术、新设备等方面的投入,完善校园水热电气管网、污水垃圾处理、消防、交通、校舍等基础设施条件,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提升校园综合防灾抗灾能力。2020年底前,中小学幼儿园门前安全警示标志和减速设施安装率达到100%,与110联网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率达到100%,至2025年,全县校园各项安全指标基本达到安全发展示范创建标准。(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3.推动安全达标升级。依据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标准及技术规范,以创建市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单位(校园)为目标,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校园及教师安全工作负面清单“一票否决”的问责机制和“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经费不报支”的刚性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改善安全条件。(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二)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4.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协调相关领域专家,每5年对校园安全风险进行一次安全风险排查、辨识、评估工作,对校园内部楼舍场馆、建筑工地、饮食住行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校园周边存在的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的事故风险进行深度研判辨识,2020年6月底前完成第一轮校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实名制”原则,编制校园风险清单,判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风险管控责任,完善联防联控措施,绘制校园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相关数据与全县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互联共享。(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5.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各校园依据安全风险清单,研判校园及周边各区域、各时段、各环节潜在风险,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全风险设置安全风险预告牌,实行安全风险挂牌公示监管,细化分解、交办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到岗到人,让师生提前预知本校园各重点场所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做到重点区域有人管、重点时段有人看、重点环节有人防。紧盯食品、消防、交通、防传染病、防踩踏欺凌等校园安全重点领域,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联防措施,坚决防范较大以上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6.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协调解决涉校涉生重大安全隐患,联合管控校园及周边重大安全风险,推动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落细。落实校园“日检查、周通报、月分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清单管理,对一般安全问题由校园即知即改;对超出校园管理权限的问题,依规定程序,通过送达协办单(函)、督办单(函)等方式及时会商相关监管部门协调解决。建立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评价制度,各校园定期开展隐患治理成效分析评估,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鼓励师生全员参与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监督举报,设立安全管理建议箱,及时处理师生员工对校园安全管理问题的监督、投诉和建议,对有效举报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奖励,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的依规予以追责。(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办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7.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针对校园内部及周边安全风险,进一步修订完善防灾减灾工作制度和以地震、火灾(重点是电气火灾)、气象灾害(大风、大雨雪、严寒等)等专项应急预案。与消防、卫健、交警等部门和救援机构签订救援服务协议,联合卫健部门成立心理防护专业队,参与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开展受灾民众心理援助。城区校园、农村寄宿制学校建立内部应急管理机构和自助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加强内部应急自助救援队伍力量。农村教学点可根据实际,采取家校联防、村校联动、邻校联援等方式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互助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突、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协商属地镇、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开展联动演练、培训,使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队员熟悉应急职责,掌握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打造一支专兼结合、广泛参与、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教育系统应急处突队伍,确保在突发紧急情况下拉得出、用得上。(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办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三)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
8.加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和各校园自然灾害防控体系,在运动场等开阔区域设立应急避难场地,购置必备的应急物资、救援器材,保证学校实施基本的自助应急救援任务。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始终处于适用状态,确保必要时能有效投入使用。密切关注县级以上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在寒暑假前和开学前、重点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针对防溺水、交通事故、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等校园安全工作重点,适时传递安全预警信息,督促各校园及早采取防范措施,提升预警信息响应效率和处置能力。各校园特别是处于全县地质灾害高发区域(板桥、倪家营、新华、平川等镇临山地带)的学校,配合属地镇、村做好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坚持“中小学一月一演练,幼儿园一季度一演练”,针对防震防火防暴恐、防踩踏欺凌、防食物中毒等方面,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急反应速度和自护自救能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学生公寓夜间值班巡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等制度,畅通应急通讯渠道,即时通报应急信息,规范开展应急处置。对迟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导致严重后果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办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9.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强化校园“三防”措施,实现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规模校园警务室(治安室)、心理辅导(咨询)室建设,提升队伍素质能力,规范并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学生健康教育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管火源、疏通道、断火路、敏报警、强检测、常演练、重培训”七环节监管措施,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完善规模校园用火用电用气管网和消防、供暖等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规范校园内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加强校园出租房屋、门店消防安全监管,严格校外租住学生安全管护,杜绝学生私自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认真配合县消防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切实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强化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分餐各环节监管,保障学校食品安全。严格落实建设单位责任,强化新建校舍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管,落实新建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及保温材料防火规范,定期排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安全。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普通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完善校园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校园周边主要路段巡逻值勤等“三见警”“护学岗”勤务制度和学生集中离校接送确认制度、教师护送等制度,严格要求幼儿园和小学一二年级家长“谁的孩子谁接送”,严禁家长“一车多接”“代接代送”等危险交通行为,保障学生上放学路途安全。治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乱停乱放等问题,落实重点人员防控措施,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定期进行自备水源水质监测,确保校园饮用水安全。落实晨午检和病假学生病因登记追查制度,强化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防欺凌、防暴力、防性侵、防踩踏等工作措施,切实落实校园欺凌线索周查月报承诺制度、校长每月对师德师风问题暗访到和班主任每周对校园欺凌现象暗访到等制度,对特异体质、心理异常、学习困难、情感困惑等重点学生精准开展关爱帮教,严防欺凌暴力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事件发生。加强虚拟专门学校建设,对心理偏激、个性偏执的学生纳入虚拟专门学校进行辅导矫治,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实训)安全。民办教育机构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安全教育和劝诫提醒,告知安全注意事项,保障服务对象在责任范围内的安全健康权益不受侵害。(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办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四)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0.靠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教育系统和各校园主要负责人安全发展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健全校园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教育系统实行领导分工划片负责、干部包片包校监管的责任区网格化监管机制,靠实系统监管责任。落实“责任认领、挂牌公示、定时定岗、规范检查”的校园安全风险网格化管控机制、校园教职工“一岗双责”全员全方位全时段的责任到人等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安全区域和责任清单并落实到岗到人,做到教职员工全员有责、关键环节全程有责、重点区域无监管盲点、重点时段无责任空档,压实校园主体责任。完善校园安全保障机制,发挥县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公示部门责任,制定考核办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检查,针对性引领、指导、促进全县各校园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平安稳定。(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办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11.完善校园安全监管机制。实行教育系统每季度一次、校园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及省、市、县领导有关安全工作指示批示和相关会议要求部署,做到安全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督导、同考核。落实校园重大事项和师生校外活动风险评估审批及安全预案报备制度,建立校园长签字认领风险责任、责任区领导审查防控措施的校园风险管控机制。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每周自查自曝、校园领导每月全程监察食堂食品安全、规模校园邀请专业电工每月检查电气安全等工作制度,完善校园内部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双线管控机制。厘清系统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责,各校园主动协调属地镇、村(社区)安监、综治等机构开展联防联控联治,协同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和学生、幼儿安全健康成长。强化安全责任区检查,依托“高中—初中—中心小学—教学点”三级督导体制实行校园安全分级监管,把安全作为重点逐层对责任校园开展督查指导,推动以班级为单位的网格化监管和过程管控措施落实落地,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管理单元。(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办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12.提升教育执法能力。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联合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民办教育机构联合执法检查,指导各民办教育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完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装备,严格执法程序,确保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定期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办室)
(五)健全校园及周边安全社会治理体系
13.健全校园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校方责任保险机制,强化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预防和社会保障能力。逐步探索校车安全、消防维保、校园安保、应急救援、安全风险排查评估等校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等社会化服务,统筹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校园安全管理,提高校园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校园安全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与政府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互联对接和信息共享,提升校园安全管理系统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办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14.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县教育部门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工作职责,用好全省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健康成长》地方课程、安全教育校本课程等教育资源,把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小学安全教育开课率达100%,着力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常态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结合阶段安全重点,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平台,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常态化、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宣传落实《临泽县中小学生(幼儿)安全行为守则》,广泛开展不安全、不文明、不环保行为曝光和班级查评活动,查评结果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着力增强安全教育实效。强化校外安全教育,通过家长培训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以及QQ群、微信群等平台,及时向家长、师生和安全管理人员推送安全知识、预警信息、工作提示等方式,督促家长做好学生校外安全监护和教育工作。通过全县校园长微信群和临泽教育安监微信群等平台及时传达安全管理要求、发布预警信息、推介安全知识及安全警示案例等,抓实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发掘、宣传在校园安全治理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全民重安全、知安全、讲安全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办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各规模校园制定简明工作落实计划,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QQ临泽校园安全群“2020校园安全发展”文件夹。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2月—2020年9月)。聚焦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治理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三)自评改进阶段(2020年10月)。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持续改进、完善提升。各规模校园于2020年10月16日前将简要自评报告电子版发QQ临泽校园安全群“2020校园安全发展”文件夹。
(四)县级初评阶段(2020年11月)。依据县级初评验收阶段安排开展工作。
(五)申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落实县安委办相关安排,认真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办室(中心)负责人和各规模校园校园长、沙河学区办主任为成员的全县教育系统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发展工作。各校园要高度重视,靠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收集整理、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印证资料,确保教育系统工作按期顺利通过验收。
(二)强化保障支撑。各校园要充分发挥靠近基层群众的优势,主动引导家长参与学校及周边周边安全治理,必要时借助消防、卫健、应急、地震等部门专业人员把脉会诊,认真查找潜在校园安全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要加大安全投入,把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改善、隐患整改相关工作纳入建设项目规划重点抓好落实,确保校园安全发展。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校园要主动协调所属镇、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开展联动联防、协同治理,共同解决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问题、共同开展培训演练,确保必要时有效配合、高效协作。各安全责任区开展春学期开学督查时将责任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监督检查内容,认真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校园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或在省、市、县专项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