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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临泽县司法局 2021-12-17 16:52:24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及省市驻临各单位、各企业:

 为扎实推进民法典宣传实施,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进一步在全县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全县开展《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宣传活动时间

民法典集中宣传日:2021年5月28日。

民法典宣传周:2021年5月25日—5月31日。

三、宣传活动安排

(一)开展“民法典进机关(单位)”活动。各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一把手讲法治”、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民法典进机关(单位)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民法典学习教育中走在前、作表率。

(二)开展“民法典基层行”活动。各镇、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民法典集中宣传日、民法典宣传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村社、进社区、进服务窗口、进服务对象活动,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凝聚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广泛共识。

(三)开展全媒体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县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要组织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频率和时段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专题,积极解读民法典主要条款、立法背景、精神实质。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大喇叭等法治文化阵地,张贴民法典宣传标语、漫画,播放民法典宣传广告、微视频,开展民法典公益宣传活动。

(四)开展民法典知识测试活动。宣传周活动期间,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民法典知识测试,推动形成以考促学、以学促能、以能促用的良好氛围。测试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将成绩汇总后报县委依法治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各镇、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中国普法网站开展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五)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县直及省市驻临单位(附件2)要制作民法典主题宣传横幅,于5月28日分别在本单位附近、文化体育广场、公共场所等地进行悬挂,制作民法典宣传展板不少于2块,于5月28日上午9:30开始,组织人员在县文化体育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沙河镇安排各社区开展法治文艺节目演出。各镇在镇政府所在地组织镇属单位设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实施,积极主动参与,将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工作融合。将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体现活动实效。将活动开展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乡村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增强工作合力。

(三)抓好总结宣传。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以及活动亮点和成效,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民法典宣传活动的强大氛围。县委依法治县办将适时开

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对活动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各镇、各部门单位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何国宏联系电话:5953853



                          中共临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主办单位:中共临泽县委 临泽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临泽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陇ICP备09003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