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为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现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县委十六届五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县招商引资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和“三抓三促”行动安排部署,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规范保障行动、企业权益保护执法行为规范行动、企业权益保护法治宣传行动、企业权益保护法律服务行动、涉企纠纷排查化解行动,集中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规范保障行动
1.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营商环境、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制
度文件及时提出修改建议,该废止的及时提请废止,提请县政府下发2023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
责任股室:行政执法监督股
2.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临泽县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目录》安排,督促并把关制定《临泽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修改《临泽县凹凸棒石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实行)》《临泽县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实行)》等10个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合法性审核,为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股室:行政执法监督股
3.加强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临泽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用好政府法律顾问,严把涉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责任股室:行政执法监督股
(二)实施企业权益保护执法行为规范行动
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水平。落实涉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
责任股室:行政执法监督股
5.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制度和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改进优化执法方式,通过指导、劝诫、责令改正等方式,避免“一刀切”,为企业创业创新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12月征集发布两期行政柔性执法典型指导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股室:行政执法监督股
6.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督促指导涉企执法部门健全涉企执法检查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推动法治环境更加公正透明。开展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农业执法等重点领域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抓好全省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股室:行政执法监督股、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7.做好涉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畅通线上线下涉企行政复议渠道,做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落实《关于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实现涉企业行政诉
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股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三)实施企业权益保护法治宣传行动
8.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合力。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普法活动,把涉企相关法律知识列入2023年全县“一月一法一季考”普法计划,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通过法治临泽、“大兵讲法”等载体以案例解读、动漫、短视频、微电影等方式,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扩大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
责任股室:普法督导股
9.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园区”活动。组建法律服务团队,深入民营企业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权益保护、风
险防控、内部管理等常见法律问题,提供个性化“法律套餐”,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基层司法所
(四)实施企业权益保护法律服务行动
10.创新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深化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定期深入走访县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引导企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县工商联、商会联系,搭建服务企业新平台,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全面解决企业和企业员工的法律问题。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1.实施公证利企惠民专项行动。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主动配合银行等相关部门为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提供公证服务,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持续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预约服务及上门办证服务,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得到高效优质的公证服务。
责任股室:公证处
12.强化企业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深化根治欠薪行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应援尽援。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3.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体平台建设。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高标准建设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个镇选2至3各村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室,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开展“面对面”、“一对一”法律服务。制定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和清单,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涉企窗口”,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4.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督查考核。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
况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评范围,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底学法普法“季考年述”重点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责任股室: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五)实施涉企纠纷排查化解行动
15.完善涉企纠纷调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与县工商联协调联系,联合推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员指导培训,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衔接配合,推动各镇建立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班。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基层司法所
16.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深入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充分调动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全面排查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分类梳理,定期分析研判、总结提炼经验,全面提升涉企矛盾纠
纷化解质效,真正实现“小事不出企业、矛盾不出工厂、服务不缺位”。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基层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相关股室、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股室、司法所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对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局属各单位、股室、各司法所要根据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意识,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三抓三促”行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当前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主动创稳工作结
合起来,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督查考核。局属各单位、股室、各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安排,注重实干实效,深入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任务交办,跟踪落实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监督问责。
(四)突出宣传引导。局属各单位、股室、各司法所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注重总结亮点经验和发现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展示,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