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20〕8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全县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临泽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年审时间: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三、年审地点:临泽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临泽县流沙河路23号康复中心大楼三楼306教就股。
四、年审上传提交资料及流程
申请审核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全国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要求,从甘肃政务服务网进入本单位账户(网址:https://zwfw.gansu.gov.cn),根据提示进行联网认证。认证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自行打印《审核认定书》报税务部门备案《申请减免残保金》,完成整个年审工作流程。
(一)线上联网认证上传资料
1.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用工(服务协议)。
(解析:劳动合同(服务协议)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齐全,有效期内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复印件扫描上传无效。机关单位残疾干部职工上传行政关系介绍信或调动任命文件扫描件)
2.从业残疾人2024年银行卡工资流水。
(解析:残疾人全年工资银行卡流水原件扫描件上传。工资迟发、拖欠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如:5月份工资,拖欠到8月份发放,5月份不予认证,以此类推;累计多月合计发放的,需提供银行证明方可有效)
3.用人单位2024年为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保、医保凭证。
(解析:残疾人社保凭证上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扫描件,医保凭证上传县医疗保障局出具的《基本医疗缴费卡片》扫描件)
以上资料均为扫描件,手机拍照上传不通过。
(二)线下联网认证提交资料
线下审核携带“单位信用代码证、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机关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或调动任命文件)、残疾人证或军残证、身份证、银行卡工资流水、相关部门出具的残疾人缴纳社保、医保有效凭证”等8项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加盖单位公章到年审地点办理。(审核完成后退回原件,残联留存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逾期未办理年审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部门全额核定、依法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依照相关规定,由税务和财政部门依法予以催缴、追缴。
3.2024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年审,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六、联系方式
县 残 联:0936-5585964 5521964(县残联教就股)
县人社局:0936-5524598 (县社保服务中心)
县医保局:0936-5530030 (县医保服务中心)
临泽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1日
参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https://www.gansu.gov.cn/art/c103795/c104095/c104105/200808/206787.shtm《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
https://www.gansu.gov.cn/art/c103795/c104120/c104138/200704/207552.shtml《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
https://www.gansu.gov.cn/art/c103795/c103970/c103989/201304/211307.shtml
《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20〕87号)
https://www.gansu.gov.cn/gsszf/c100055/202009/1021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