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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临泽县财政局 2024-03-20 09:3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财会〔2024〕6号)和《张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张财会〔2024〕6号)精神,现就我县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目的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围绕加强会计人员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会计人员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水平、知识水平、业务技能等综合素质,切实增强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二、继续教育对象

(一)我县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三、继续教育内容与层级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分为公需和专业两个科目,根据内容难易程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根据其单位性质、实际工作和自身情况需要,在相应级别的课程中选择公需和专业科目。

(一)学习内容

1.公需科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十四五”规划及远景目标、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经济法律法规、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职业素养和思想品德、文化修养知识等。

2.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专业核心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内容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可持续信息披露, 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等内容。

(二)学习层级

1.初级课程。主要适用于在一线从事会计基础工作或具有助理会计师(初级职称)的人员。

2.中级课程。主要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或具有会计师(中级职称)的人员。

3.高级课程。主要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或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

四、学习要求

(一)学习方式

全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学习以网络教育培训为主。公需和专业科目可在以下六家网络教育培训机构开展: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应当提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将无法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和学分折算。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请登录“甘肃省财政厅一甘肃会计一会计继续教育学习”(http://czt.gansu.gov.cn/)链接,并自主选择其中一家网校进行注册,在网校学习页面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如实填报“个人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等选项,以确保课程级别与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相匹配。学员选定课程并缴费成功后即可参加网校继续教育学习。

2.线下学习以面授培训为主。各行业系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举办面授培训,并于举办培训前向甘肃省财政厅会计处及张掖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和会计科报备,经审批后,培训学时可按有关规定折算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二)学分管理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甘财会〔2019〕21号)相关规定,网络课程1学分=1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的总学分(总学时)不少于90,其中公需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30,专业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60。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及当年符合折算条件需要折算学分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通过折算学分仍未达到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标准的,需通过网络学习补足学分(学时)。

(三)审核查询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按起止时间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如考试不及格,可在规定的一个年度内继续参加学习,直至成绩合格为止。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考试合格后,无需再到财政、人社等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网校于15个工作日内将继续教育信息上传至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学员可在30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每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四)补学规定

以前年度由于各种原因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可在以上六家网校任选一家按年度实行网络补学,每补学一年,按现有收费标准缴费一次。每年度补学的总学分(总学时)不少于90。经补学,成绩合格者视为补学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完成。

五、学习时间

2024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自2024年3月20日开始,2025年3月20日截止,网络教育在2025年3月20日23时关闭学习系统。

六、其他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原则。县财政局组织管理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人社相关部门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学习,按时参加并及时完成学习任务,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评审、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高层次财会人才选拔的依据之一。

县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确保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做到会计人员应学尽学。

人:郑宏

联系电话:0936—5566932

临泽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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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临泽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陇ICP备09003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