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走进临泽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临泽招商
政务公开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42/2022-00283
发文字号
临农发〔2022〕12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9-28
是否有效

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2022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各类动物疫病,维护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秋季集中免疫和集中消毒灭源工作

全县2022年秋季集中动物免疫工作自95日开始,1031日前结束。各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县局和镇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防疫监管和免疫工作。按照《2022年全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目标的同时,认真做好羊痘、牛出败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保证其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要在集中免疫前以养殖、屠宰、交易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消毒灭源,并督促做好常态化清洗消毒工作。

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季集中动物免疫前,选择一定区域开展疫苗免疫小区试验,特别是对今年首次使用的不同生产厂家的疫苗,在进行免疫前小范围注射试验,确保没有发生副反应后,再全面推开免疫工作。集中免疫过程中对因注射疫苗造成零星或群体性副反应发生死亡情况要保存好相关认定材料、档案,并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于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不同生产厂家的疫苗注射剂量不同,在免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剂量进行免疫注射。

二、切实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

坚持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要持续做好养殖环节非洲猪瘟疫情排查监测工作,严格落实生猪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措施,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防疫措施,严禁泔水喂猪。做好疫情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科学合理、及时果断处置。

三、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人员培训,持续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水平,分发挥村级防疫员和动物疫情监测员的作用,不断强化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牲畜集散地等实行定期或不定期重点监测,做到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和蔓延。

    四、加强防疫技术培训工作

要在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对村级防疫人员开展免疫技术和自身安全防护培训,确保免疫时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为传播疫病。要做好自身生物安全防护工作,防止防疫员感染人畜共患病事件的发生。

五、切实加强防疫物资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甘肃省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加强疫苗验收、配发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疫苗、物资存储发放台账,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疫苗浪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加强免疫档案管理免疫信息报告工作

建立健全免疫档案管理制度,指导养殖场规范记录养殖档案,养殖场(户)要详细完整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消毒等情况。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秋季集中免疫开始后各于每周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本周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免疫进展情况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县疫控中心

七、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防疫工作跟踪督办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证防疫质量。督查工作要结合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抽检的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我将不定期对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29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