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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临泽县原房产管理局局长宋国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1/2020-00174
发文字号
临审办经责通〔2020〕1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审计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11-18
是否有效

关于开展临泽县原房产管理局局长宋国弼任职期间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的通知

临泽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临泽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9月7日起,对宋国弼同志2014年9月至2019年2月担任临泽县原房产管理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审计时,召开由审计组成员、宋国弼同志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并由宋国弼同志做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述职报告。

 审计组组长:俞青山(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审计师)

 审计组成员:尹  振(审计局干部  审计师)

             李翠玲(审计局干部  审计师)

             濮  楠(审计局干部  助理会计师)

        临泽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临泽县审计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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