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泉村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县《村级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以及《张掖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清单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刻认识和把握“三新一高”要求,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全市深化农村改革的部署要求,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司化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在带动村民致富、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同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群众监督。坚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动摇,村级集体公司实行村党(总)支部领导下的企业法人负责制,确保集体公司依法依规运行;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体的监事会参与监督公司化运作的机制。
2.坚持集体所有、市场导向。指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组建公司,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要素,进一步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坚持集体控股,开展公司化运营。
3.坚持依法经营、民主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经营,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建立健全经营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实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4.坚持因村施策、稳妥推进。坚持尊重村民意愿、村民自愿,充分考虑村情实际,做到因村施策、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循序渐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妥推进。
(三)目标任务。采取引入投资主体、整合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吸引村民土地资金入股等方式,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司化经营改革,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农村级集体企业制度,推动村级资产资本化、土地权益股份化、经济发展市场化。
二、重点任务
(一)公司化实体运营
(1)成立集体性质公司。采取村级集体控股,吸引其他投资主体和村民入股等方式,成立符合本村发展需要的多种形式的村级集体性质公司。资金主渠道来源为集体资金、集体资源资产作价出资、财政拨款、农户入股等。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全面核实农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土地等资源。以资源资产作价入股的,应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防止村级集体资源资产价值流失。
(2)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公司法人原则上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但村党支部书记不得兼任公司法人,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村,原则上由村委会副主任兼任公司法人,不是“一肩挑”的村由村主任兼任。完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运行管理机制、财务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等各项制度。
(3)确定公司主营业务。村级集体公司要结合村庄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和招引社会资本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自主经营,稳妥推进村级集体公司的实体运营。可以开展土地流转发包、特色农产品经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业务:
土地流转。将集体闲置的土地或农户有意向流转的土地集中流转入村级集体公司,再由村级集体公司统一流转发包,或由村级集体公司自行组织经营。
建筑工程。试点阶段承接6大类12个方面的小额简易工程建设管理项目(建筑工程类—装饰装修,围墙粉刷,立面整治,广场铺装;市政工程类—村道、林道硬化,场地平整、土石方;园林绿化类—公共绿地养护工程,小型绿地平整种植;水利工程类—除水库、塘坝、水电站、泵站(水闸)外的小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类—土地复垦,宅基地整理;交通工程类—道路设施维修、道路绿化养护、道路土石方)。
物业服务。开发、参与村落、景区运营或环境卫生保洁等物业服务。
商品流通。开展特色农产品经营;为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提供农资、农村日用品供应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资产租赁。发展资产租赁型经济,公司购置形成一批有市场需求的资产(养殖场区、农业机械、保鲜库、商铺等),对外租赁经营。
其他区域内外能够参与经营管理的项目或组织的活动。
(4)推进公司化运营。2023年起,村级集体公司要结合实际选择主营业务开展公司化运营,争取集体公司尽早产出效益。
(5)合理确定盈利分配。村级集体公司的盈利实行按股分红,每年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持股份结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组织章程约定的分配原则,按程序确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范围、分配比例等重点事项,向全体成员公示。专业财务公司负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级集体公司的财务监督,并做好盈利分配和年度审计工作。
(6)实行股权商品化。村级集体公司股东持有的村级集体公司股权,可以通过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入市交易。
(二)拓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
将乡村建设、污水处理、农村公厕运行维护、文化场所运行维护、健康养老、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营等项目统一纳入村级集体公司承接经营范围,以更好地落实各项工作。
(三)强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
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职能作用,倡导“一村一品”精品化发展思路,积极挖掘自身资源禀赋,发挥市场经济作用,与村级集体公司经营多驾并驱,多渠道增收。
(四)建立配套政策体系
1.设置集体公司准入条件。村级集体班子战斗力强,班子成员团结,有强烈发展愿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有一定经济基础;村域范围内有适合集体公司运营发展的资源和空间,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有比较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2.建立薪资报酬激励机制。规范村级集体公司绩效考核奖励工作,激励和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原则上村级集体公司年终利润的60%用于分红、20%用于公司滚动发展、20%作为村级集体公司总奖金。分配方案报镇政府审批,并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商议后实施。
3.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要求,镇政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对集体公司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对村级集体公司加强审计监督。
4.建立人才队伍培育机制。用好市场化思维、通过市场化手段,引进人才、配置人才、用好人才,解决管理人员缺乏的问题。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选聘管理人才,选优配强公司人才队伍。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项目,加强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公司运营团队的整体水平和业务素养。
5.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完善“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模式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6.建立工程管理制度。参照简易工程招投标办法,实施股东项目委托本集体公司承建办法,试行非试点镇村两级向试点镇村级集体性质公司直接发包工程建设项目,探索国有投资或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给集体公司等。
7.建立民主决策机制。以《临泽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为基础,完善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理事会及董事会决策的村级集体经济经营和村级集体公司经营管理细则。
(五)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根据《张掖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清单指引(试行)》要求,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提标倍增”行动,用好用足财政扶持集体经济项目,坚持把村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与发展乡村产业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找准符合村情实际的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模式,大力推广产业提升型、资产盘活型、资源开发型、项目带动型、为农服务型、多元合作型等发展模式,按照一种或多种发展模式,形成“一村一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要素,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收益和改革红利。
(1)产业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原有的小散产业进行整合,通过争取财政补助、筹集社会资金,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运营,通过加强经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开展深加工、丰富产品类型,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和品牌打造,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在产业的提质增效中壮大集体经济。
(2)资产盘活。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老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装备设施等各类集体财产,通过存量资产发包和租赁经营,增加集体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发包经营的集体农场、林场、机动地、“四荒”等资源资产,采取“长包短定”(经营权长期承包,承包金分年度分段约定)的方法签订合同,解决承包费一定多年不变且标准较低的问题,提高集体资源资产使用效率。村集体企业通过改革重组,以投资、入股、建设基础设施等运营方式,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3)资源开发。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所有的农、林、水等资源,依法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等设施,发展乡村旅游,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获取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前提下,整理开发村集体空闲地和荒山、荒滩、荒地、荒水等资源,依法通过开发、发包或租赁等方式获取集体经济收益。
(4)项目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招商引资、争取扶持项目等方式,建设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形成农村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或农户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以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与工商企业在政策、资本、技术和信息方面有效对接,通过共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带动群众发展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
(5)为农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公司,以劳务承包的方式承接农村居住社区基础设施维护、村级公路养护、绿化管护、家政服务、企业后勤等工作,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收取一定的中介、代理服务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各级农业技术服务团队和科研力量,针对农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开展生产技术指导、供销衔接和管理协调等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