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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猴儿头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索引号
620723003/2020-00182
发文字号
临自然资源矿告〔2020〕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2-05
是否有效

临泽县猴儿头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

(临自然资源矿告〔20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临泽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张掖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临泽县猴儿头石灰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

地理位置

坐标拐点

(2000国家大地坐标)

开采标高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矿种

估算资源储量(万吨)

出让年限及开采规模(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临泽县猴儿头石灰岩矿采矿权

甘肃省临泽县平川镇猴儿头

1区块

点号  X坐标  Y坐标

1、4380663.39.33596662.14

2、4380496.32. 33596906.31

3、4380301.88. 33596807.10

4、4380145.34. 33596607.58

5、4380471.25. 33596247.45

1560米至1520米

0.43

水泥用灰岩

528.94

出让年限5年

开采规模30万吨/年

140

141

1

2区块

点号  X坐标  Y坐标

1、4374753.52. 33594193.99

2、4374429.65. 33594108.36

3、4374619.83. 33593389.13

4、4374943.70. 33593474.77

1660米至1600米

二、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方式

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按挂牌方式出让。

五、公告、挂牌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9月6日

2、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4日下午5时,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3、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0年9月7日下午3时

拍卖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开标厅

3、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8日下午16:30时

挂牌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六、挂牌文件的获取方式

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到张掖市诚信拍卖公司领取出让文件。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八、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及账户

竞买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应于2020年9月4日下午5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照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40万元,确认到账后参加交易活动。竞买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入,且竞买保证金与竞买人注册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未竞得者,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保证金账号如下:

开户单位: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开户行:甘肃银行临泽县支行

账号:61013300400002198-9177    行号:313827450106

九、其它公告事宜

(一)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向临泽县自然资源局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与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责任书》,竞得人未按规定期限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有关费用的,《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

(二)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依照相关规定到张掖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三)根据财建[2017]638号文件、《甘肃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提取情况。进一步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区复垦后地质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十、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矿业权范围内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情况存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

(三)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或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等违约行为,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临泽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竞买联系单位:张掖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竞买登记地址:甘州区县府街泓昊宾馆六楼

联系人及电话:0936-8245231   13993675509(聂女士)

临泽县自然资源局

张掖市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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